不想好好种地,好好过日子,非得上山当匪?
可这该死的世道不让你好好活着。
苏若楠不曾想秦祚明竟然会做出这种事,但对于她而言,不重要。
现在得想些法子扩大寨子,以免到时候全都被献贼给卷跑了。
“行了,张献忠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没少在川中杀人。”
苏若楠站起身来说道:“我再去会会他们,收入麾下。”
“三当家的,咱们同去。”
“嗯,也好让他们看看咱们的实力。”苏若楠挥挥手,让人把干粮带着。
就冲那三人要饿死的样子,给口吃的兴许就能收下当小弟了。
林子当中。
三个人围着火堆疯狂的咽着口水。
“秦二哥,这叫花鸡连毛都没拔,一会还能吃吗?”
“连叫花鸡都没吃过,乞丐哪有炊具和调料,跟咱们现在的处境差不多,把内脏掏了就行了。”
秦祚明咽着口水道:“等熟了,鸡毛也就没了,这可是明太祖朱元璋吃了都说好的一道菜。”
邵明俊也疯狂的咽着口水:“是嘞,当初明太祖他打了败仗,
也跟咱们似的一路逃,没有吃食,饥渴难耐,路上遇到了一个老叫花,
由此才品尝到了叫花鸡,从此以后明太祖他打仗顺风顺水,当了皇帝,就改名叫做富贵鸡了。”
郑路没怎么读过书,只晓得疯狂咽口水,恨不得把野鸡挖出来,先咬两口解解饿。
至于一只鸡的做法典故,大多都是吃饱喝足的闲谈。
可现在三个饿肚子的,不得不在开席前说些什么,免得总想自己好饿的这种事。
等苏若楠带着人回到路边,发现人没了。
“三当家的,你该不会是看差了吧,根本就没有人!”
鬼神之说,土匪们还是挺相信的,毕竟死的人多了,也容易遇到鬼。
“三当家的大眼睛,能看错了,你瞧那还有压痕的。”
其中一个土匪道:“兴许他们是进林子找吃食去了。”
“走。”
苏若楠挥手,便有土匪进去开路寻找。
自是有当过猎人的,追寻野兽的踪迹很是拿手。
“嘶,烫烫烫。”秦祚明咬着野鸡腿哈哈大笑。
邵明俊烫的眼泪都下来了,也不松口,肚子终于不那么难受了。
“秦二哥,这鸡肉也太香了!”
“好吃,好吃。”
小旗官郑路把鸡翅膀的骨头都给咬碎了。
秦祚明瞧着那一堆内脏,心想可以用鸡肠子去钓小溪里钓些螃蟹,弄些小鱼来吃。
就在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