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不是因为他懦弱,是逃兵,在西征军当中,就没有逃兵这一说,一旦当了逃兵,不但要命令军队的追捕,也要面临朝廷的海捕文书,更会被家乡的人看不起的,除了隐姓埋名,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之外,他们终生都要活在阴影当中。
老人之所以幸存下来,是因为他在成为士兵的时候,曾经因为他曾经是一名斥候,而且是异常优秀的斥候,人们常说斥候的生命周期只有一年不大,可是,老人却当了十余年的斥候,次次都没有死,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在几十年前,老人所在的斥候小队,恰好遇到了西域的斥候,双方展开了厮杀,最终,老人所在的小队获胜了,可是,整整一队人,活下来的却只有老人一个人而已。
老人成为了残疾,在其胸口,背上有着数道致命的刀疤,这些刀疤并没有因为老人的老去,而逐渐消退,反而愈发的明显和狰狞起来,老人的一只脚已经废了,左脚的五根脚指头全都被齐刷刷的砍掉了,而右脚的五根脚指头,也只剩下两根而已,最要命的,是老人的握刀的右手大拇指没有了。
这样的伤势,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无比致命的,更何况是对一个斥候而言呢。
老人绝对不是第一个遭受这样重创的士卒,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这样的士卒,他虽然活下来了,却还不如死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正所谓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对于某些人来说,活着真的是一阵折磨,尤其是那些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士。
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袍泽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的离自己而去,在面临绝境的时候,他们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最后一个人,这种无声的情谊,是很多人不懂的,也是文人骚客写不出来的。
当熟悉的人一个个死去,而自己却还活着,活在痛苦的记忆里,那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呢。
老人在身负重伤,被军医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之后,他活下来了,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同,甚至当时的前任镇西大将军,都知道他的名字,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去看望过他,更是在他伤愈之后,想要让他继续留在军队当中做做后勤,可是,老人拒绝了。
老人拖着残缺不堪的身体,回到了老家,对于一个那个时候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而言,这样一个鬼样子,还没有娶媳妇,谁愿意嫁给他呢?
可是,有人愿意,当时村子里的长得最美的姑娘,选择嫁给了他,女人的选择,得到了很多人的赞扬,而女人也把老人照顾的很好,为老人生了三个孩子,而且都是男孩。
老人的大儿子,在十年前,就战死了沙场了,而二儿子也在次年战死了,他们死的时候,都没有娶妻生子,唯独小儿子娶了媳妇,可是,在两个兄弟都战死的情况下,他还是选择进入了军队,那时候,他才结婚不到三个月。
一次次的拼杀,一次次的受伤,一次次艰难的活下来,曾经稚嫩的少年,也为人父,为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