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3章 民不举,官不究

作者:遇花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愿意被卖吗?

除非那种被洗脑得过份的,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我不愿,可是我不答应,他们就要卖掉我的女儿。”

“我不愿意,我是被我爹偷偷卖掉的,我娘都不知道。”

……

只要有一句“不愿意”,朱三就能做主。但若是碰到那种被自己亲生父母发卖的,那就没办法了。

大燕王朝的律法在这块还是空白,大家还讲究“父债子偿”的概念。

从道德层面来说,他爹是个赌徒,在还不上赌资的情况下,他爹即使卖掉了自己的亲儿子、亲女儿,那也只能从道德层面指责上,无法从律法上处罚他。

好运来赌坊的事件多少让青远县的各大赌坊、花楼都收敛了些。

这卖儿卖女可不是他们说了算,只要有“苦主”,衙门就也抓人。你还不能说人家错了,人家是按律法判的,一二三……

朱三列出了好几条,让人辩无可辩。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县令大人要收拾我们赌行了呢。”

“我也吓死了,我们家就靠这个吃饭,要是被没收了,以后我们还靠什么过日子。”

“不过说真的,以后去收债的时候,得悠着点。人家卖不卖妻子、女儿是人家的事,我们这边可不能‘强迫’,这要‘强迫’了,可是入罪的。”

……

一边说一边吐血,因为这种事情放在其他地方,只要没闹出人命,根本就不是事。偏偏青远县县令抓得紧,不管你有没有出人命,只要有人告,人家就“抓”。

不少人开始研究大燕律法。

有的人想钻空子,免得被朱三抓到把柄;有的人则反之,想了解一下,自己应该从哪些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然了,这所有的前提的前提,是那个人识字,还能找到一部完整的大燕律法。

否则他想再多都没有,因为他不识字,他看不懂律法;他没有大燕律法,他就算识字,也没地方查去。

而这些问题,也一一暴露在了叶瑜然面前。

叶瑜然召集了甘逸仙、朱三、徐玉瑾以及朱三的师爷洛秋山(已经知道他是皇帝的人),一起讨论。

跟在朱三身边时间长了,师爷洛秋山也见识到了叶瑜然的本事,一点也不嫌弃这位老夫人管的“闲事”多,反倒是希望对方多提一点意见,说不定能对大燕朝政有更多益处。

目前为止,师爷洛秋山已经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将这些东西整理成册,上交勤帝,再交给他们自己人讨论、分析、研究。

再一点一点的其他地方摸索着展开,虽然不过两三年的时间,也大有成效。

最明显的,大概要数水田种植法、堆肥技术以及朱家最喜欢用的“实验田”。

不管到了什么地方,首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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