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能算是坤甸苏丹国的。
而且后来坤甸苏丹国发生了叛乱,当时的苏丹还向兰芳公司求援。
在兰芳帮他们平叛之后,坤甸苏丹国知道自己的势力比不上兰芳。所以认同了兰芳公司的统治,实际上成了兰芳治下的一个土司政权。
所以,从历史事实来看。兰芳确实拥有它所统治地区的主权。
至于说......后来兰芳的统治者接受了荷兰人的任命。
这事儿得跟棒子和本子说,棒子和本子基本都接受过天朝的册封,所以他们都不算是主权国家?
棒子和本子“狂喜”!
虽然在兰芳最后几位大统制在任期间,兰芳已经沦为了半殖民地国家。但如果半殖民地国家就不算主权国家的话,那满清怎么算?
硬要以这点来否认兰芳身为一个主权国家的身份,实在有点杠精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