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迁流民充实益州

作者:MR卡文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出来的土地基本上还是掌握在官方的手中用来屯田。

屯田有两种形势:

一是官屯,由益州兵轮番当值耕种,所得的粮食除了日常所需,基本都纳入到官方粮仓里;

二是民屯,官方出土地和耕种工具,由迁入到益州的流民负责耕种,所得的粮食按照四六分成,即官四民六。

这可比曹操那边的民屯税率低得多了,曹魏实行的是自带耕牛者,五五分;官方提供耕牛者,官六民四。故而那些从中原逃难至益州的流民深感李奇所施的政策是十分优惠的,虽然不如本土自身有土地的人,但是益州境内既安定,税率又低,谁不愿意留下来呢?

另一方面,李奇还对民屯进行了细分改革。

以往皆是以一百人为一屯,有点生产队、大锅饭的味道,这难免使得有些人做事不积极,偷奸耍滑吃现成。(注:史书记载为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即男五十,女五十,共计一百人,主要是为了男女配对,繁衍人口。)

故而,李奇将一百人大屯拆分为小屯,按户计数。

这样一来,便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制度,大大提高了农户的耕种积极性和劳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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