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BGM来啦

作者:不见晴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收益全归林霄,要求是他后续出的所有歌曲作品需要优先授权给他们使用,而且已授权的歌曲不能再给第三方短视频平台。

条件虽然不是太苛刻,但等于将林霄的作品,在短视频软件上面进行垄断。

当然,这跟上线发行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单纯将歌曲授权给软件公司,授权的范围只在:使用、剪辑、无商用行为的翻唱等等。

其他版权依旧在林霄手中,同一首歌他可以授权影视剧、广告、以及同行演唱,和授权的短视频软件并不冲突。

这样的要求林霄能够接受,对方开出的签约条件也还不错,相当于花钱购买正版音乐供平台的使用者使用。

不过林霄并没有脑袋一热当场就答应签约,而是拿了对方的合同,说过几天再进行答复。

今天也就是约定的时间,合同林霄跟杜月华都看过,没有太大问题,并且找了公司的法律部门专门请人家逐条分析。

大的问题没有,一些小细节方面则需要修改。

借着这几天,林霄对他们软件和公司都做了一个调查,软件方面虽然比之不上前世的某音,但功能基本完善的差不多。

使用感受方面,比黄日达他们公司的最新内测版还要流畅很多。

最终,林霄觉得还挺满意,所以在跟杜月华商量之后,答应了这次合作。

每首歌的授权费林霄给了他们一个统一价格,就是无论热门歌曲还是冷门歌,一律都是一个价格,包括后期的授权歌曲也是同样如此。

对方一听,表现的相当高兴,因为林霄有几首歌热度相当高,比如《晴天》《平凡之路》

如果按市场价格来购买授权使用的话,费用肯定不低,但现在所有歌曲全部统一,即方便合作又能节省金钱。

何乐而不为?

而这只是林霄打的一个小算盘。

下午的签约进行的很顺利,双方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都相对熟悉了些。

林霄目前已发行的单曲作品全部打包授权给了对方,使用期限是三年,三年过后需要重新续签,至于签不签,则要看到时候林霄的意思。

合同签毕后,林霄以前世的经验给他们出了点建议,对方很受用,而且林霄的态度让他们感觉对这次合作充满了尊重。

最终双方在友好互促的环境下完成本次签约。

林霄期待他们的软件平台做大做强,对方则期待着林霄早日名声灼日,这样就能形成一个双方共赢的局面。

因为时间原因,并没有一起吃晚饭,在临别时,他们跟林霄约定了一个直播时间。

两天后,他们会为林霄弄好认证的个人账号,并且搭建好直播间,林霄只需要登入账号,开通直播就行。

因为上头管控的原因,他们嘱咐林霄,在直播时千万不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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