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身高213cm,体重122公斤的白人中锋。他是1992年首轮第25号新秀,今年26岁就无球可打了。
斯宾塞曾经表现出色,在快船队打过一个赛季首发,场均砍下8.9分5.5篮板1.7盖帽。他重伤了两次后,本就不强的运动能力变的更差,现在是走着打球了,完全跟不上比赛节奏。
还有一个号称206cm,实际只有201cm的黑壮汉来试训,是今年的落选新秀。
乔治卡尔和鲍勃维斯看了一会儿他的接球投篮,顿时觉得这货太烂了,简直没救。
他的运动能力惊人,兼具力量、弹跳、速度。可是他个头太矮了,而且根本不会投篮。他出了禁区投篮命中率约等于零,罚球命中率也低的令人发指。
他的运球一言难尽,还是不要运球的好。虽然他没有运球砸到脚面,但作为身高2米左右的球员,绝对是基本功最差的一类,让人怀疑他不愿训练。
乔治卡尔忍耐着看完了他的试训,正想淘汰他,杨简开口了。“为什么不让他们分组对抗打3v3再做决定呢?我想不会投篮、技术粗糙不代表实战能力不强。”
“你要打一会儿吗?”乔治卡尔问。
“我就算了吧,关键是考察他们的能力,我上了不公平。”杨简微笑道。无论他加入哪一方,对面都不可防住。
他一对一单挑这三个后卫都很轻松,身体素质碾压,而3v3主要就是单挑。
至于内线球员,主要考察的是防守、篮板、盖帽这些内容。让内线球员错位防杨简,个头矮的那俩肯定有优势,肉盾中锋完全跟不上。
杨简提出实战,是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人选了。
那个黑的发亮、不能投篮、技术粗糙,以摇摆人身高打中锋的落选新秀叫本华莱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