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税法

作者:雨天下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需要依靠地方巡警和督查以及审判官们的主观意愿。

因为根本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这一点,其实在明王朝里也差不多,对于部分犯罪分子抓不抓,判不判,判多重都在县太爷的一念之间。

哪怕是人命官司也是一样如此!

但是大楚帝国里却是不能长期这么下去,罗志学无法想象自己建立的帝国里竟然连基础的法律条文都没有,长久以往,必然是国将不国!

因此他对法务院的工作还是非常重视的,持续往法务院调派了人手,而这些人手里,相当多一部分还是有着司法经验的人员。

比如说伪明时期的一些讼师、典吏,推官等等,这些人都是非常熟悉大明律的,对各种犯罪行为也清楚的很,这对于大楚帝国在大明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新的刑法,民法是很有帮助的。

经过罗志学的主持,法务院如今工作人员已经是超过了一百五十多人,分成若干司、处分别负责修订各项法律。

他们将会先根据大明律整理,删除一些不适合的条文,增加一些大楚帝国需求的法律条文先施行着先,以便让各地基层司法官员们好歹有个法律依据做事。

后续会慢慢持续改进,制定出来真正属于,并且更适合大楚帝国的各项法律条文,就和税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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