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行省制

作者:菜无心不活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当采用哪一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中书令负责制是将一个省的大权集中在中书令手上。对于提高办事效率会有所帮助。也能增加各部门间的协调性。但这种模式的缺点也很突出。就是这行省的中书令权力过大。容易引起腐败。一个行省的好坏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这一个人的能耐了。而我朝原來的分散管理。容易引起各部门间相互推诿。效率低下。但却能防止一言堂的存在。针对这两种体系。政务院也是分为两派。请陛下最后定论。”

我想了想道:“师臣。翁爱卿。你们的意见呢。”

贾似道淡然道:“陛下。老臣以为还是应该维持四路分官的原则。自太祖以來。莫不为前朝节度使的权力过大而担忧。最后才形成现在的分路体系。如果按照蒙古人的做法。势必会违背太祖之意。让行省的中书令权力膨胀。以致朝廷对其的控制力会逐渐变弱。”

翁应龙也道:“陛下。太师之言甚为在理。”

我轻轻敲了敲桌面。道:“师臣之言确有几分道理。两种方式均有利弊。改革之道需要渐行渐近。朕以为行省制初期还是以原來的分路官为主。当我朝的廉政公署全面建设好后。再向中书令负责制过渡也不迟。前期。朕打算将四路监司改为三路。撤销提举常平一职。将其原有的事务交与行省制置使。这三路监司的职权分别为。制置使主导行政事务。负责对于下属州。县。军。监的日常管理。有对各州县官员的任免建议权。并监督地方官员的行政事务。其上对吏部以及新成立的教育卫生部负责;转运使主导财税。负责整个省的财政收支。其上为户部。商业部和农业部。提点刑狱主司法刑狱之事。负责全省重大案件的核查。并在各州府建立分支。以后再建制到县衙。”

在我的计划中。行省一级会逐步向三权分立的模式转换。首先。立法权在朝廷。我暂时不会放权到地方。我要慢慢实行法制。但我也要维护皇权。所以我这个法制可以叫做皇权治下的法制。第二是行政权。这就需要各省的制置使來行使这个权力了。其上承朝廷。下接地方。所以我会陆续将各地制置使换成既有品行又有能力之人。至于司法权就沿用原有的刑狱提点司。并逐步从审核大案过渡到审核所有案件。也就是将州府县衙的审案权独立出來。建立类似后世的检察院。法院体系。

文天祥问道:“陛下。这提点刑狱司在下一级建立分支是何用意。”

“行省制的改革是先从路一级开始。后续会慢慢过渡到州县。朕打算将刑狱提点司体系向下延伸。目的就是要将现今州县的司法断案权独立出來。有句古话说得好。绝对的权力会造就绝对的腐化。特别是在司法部门。所以。在我朝律法健全之前。同时也要避免给官员腐化的机会。”

“绝对权力造就绝对腐化。”赵顺孙赞道。“陛下圣明。”

“行省的这三路监司暂且各司其职。待实行一阵后再议下一步计划。”

“是。陛下。第二件事就是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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