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就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作者:凡骨天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股权。

至于这5000万的代价,以及换取到的5%股权和优先合作权五家怎么分配,那就是他们自己关起屋子说话了的事了。

如此一来,只要其他音乐平台所付出的代价没有超过五大音乐平台太多,那么柳乘荫就得优先考虑他们。

五家音乐平台相当于“半垄断”了柳乘荫这部电影的音乐。

除非其他音乐平台愿意“赔钱赚吆喝”,花费远超于他们的巨大代价争取合作权。

那四家曾于柳乘荫合作过的公司凭着之前的合作的“交情”联合在了一起,提出要以总共8000万的价格外加提供宣传、院线、演员资源,换取20%的电影股权和下属演员优先录用的特权,以及两个有着一定量戏份的重要角色。

这个价格一出,满堂皆惊!

8000万买20%的股权!

平均下来,相当于每1%股400万!

按照每1%股500万的估价算,他们只有25%的利润!

25%的利润,在交完税,除去人工、时间成本后,都不剩多少了吧?

虽然他们也额外要求了要演员方面的特权,但同时也付出了宣传、院线、演员方面的资源啊!

当然了,大家知道那“五亿”是压价的结果,他们还是能赚的。

但对于商人来说“少赚”就相当“亏了”!

其他公司顿时不满起来:

说好了一起压价呢?

你们这是哄抬物价了吧?!

这让后面的人怎么跟?

亏死了亏死了......

其中,他们不知道,在他们报价之前,柳乘荫的手机响收到了一条来自那四家公司的代表的短信。

在看了短信后,柳乘荫知道他们之所以会报这么高的价,其实是因为8000万里有3000万是他们给柳乘荫“返点”。

正如柳乘荫当初所说的。

四家公司投资柳乘荫的电影一开始是抱着“亏钱蹭热度”的想法,结果不仅热度蹭到了,还赚到了一大笔钱,这笔钱就属于“额外收入”。

而且他们在柳乘荫出专辑展示“鬼才营销”的时候,还质疑了柳乘荫,说了些“伤感情”的话.....

如此一来,柳乘荫不仅不欠他们,反而是他们欠了柳乘荫。

为了补偿柳乘荫,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

四家公司决定从他们在柳乘荫的电影里所获得收益中拿一部分出来,掺到投资额中当“返点”,顺便帮柳乘荫哄抬一下股价。

同时,他们在“补偿”柳乘荫的同时,也能靠着这高昂的报价轻松杀出重围!

至于赚钱?

赚肯定有得赚的!

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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