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乘荫让马全开车往回走走,前往【图】所显示的地点。
虽然很疑惑柳乘荫这样做原因,但马全却没有多问,因为他知道......张刚会问的。
随后,不出意料的,张刚遂了马全的心意,对柳乘荫问出了这个问题。
柳乘荫也不打算隐瞒什么,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不好说太多,只是回了一句:“案件在召唤我!”
张刚and马全:???
不久后,柳乘荫一行人来到了【图】中的位置。
并在那块“秃”了的草地的黑土所围成的小水洼处找到了那截灰白色“类圆柱体”。
看着那事物,柳乘荫手伸了又伸,缩了又缩......
依旧没敢直接上手。
这时,张刚从身旁递过来一双一次性筷子。
“老板,用这个,这个应该不会破坏‘证据’。”
张刚说到“证据”这个两个字时,与其有些调侃。
看样子,他并不信柳乘荫真看出了点什么。
要知道,这个位置距离公路可是有着一段距离的。
这个距离下,就算能发现这块骨头,也勉强看到个小白块罢了,根本看不清其轮廓,更不用说认出这是块指骨了。
因此,张刚只当柳乘荫这个“搞艺术的”是想到了什么悬疑类剧本,突然想扮演侦探,然后到这里,随便捡了块不知什么动物的骨头便演了起来。
看,老板用筷子夹起骨头。
看,老板脸色发白起来。
看,老板带着我们满山跑。
看,老板让我们挖东西。
演得真像!
老板以后自己给自己的电影当男主角得了。
看,我们挖出了什么?
这个我认得。
头盖骨.....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