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热。
原以为,他一定会紧张。
万万没想到,他胸膛里却有一种血液在燃烧的错觉。
只想大吼三声。
抽刀杀入敌营!
不过,他还没忘记结拜大哥李易欢的嘱托。
一旦唐军与突厥陷入胶着状态,就让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入战场。
目标,就是突厥颉利可汗。
为了这个计划,李易欢可是特训了他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程处默的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李易欢觉得他勉强还行。
临行前。
李易欢前来送行,再三叮嘱他,一旦事不可为,千万不要勉强。
击败突厥,基本上不会出现变数。
万事切记,安全第一!
然而……
李易欢低估了程咬金的血脉。
老程家的人,天生就是战场厮杀的材料。
尤其是,面对战场上的厮杀,心底越是兴奋。
起初,程处默只想立功。
此时。
他只想证明自己。
更何况,还有结拜大哥送的神秘宝贝。
程处默信心十足。
几乎事出自本能,他就发现了人群里有一个人极为显眼。
李易欢说过,这件事只需要尽人事听天命,不可强求。
程处默不再犹豫,从怀里掏出一个铁疙瘩,胳膊三百六十度大回转。
嗖——
在夜色的掩护下,一个铁疙瘩飞入了战场。
敌我双方,谁也没留意。
轰隆——
一团火光在突厥军中炸裂,照亮了整个夜空。
猛然间,厮杀的双方都懵了。
什……什么东西?
天……天雷……
还有……天……天火……
这天雷和天火,还是在突厥军中爆炸的。
刹那间。
战场安静了。
“杀——”
一声怒吼。
程处默打破了这种宁静,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这个李易欢的安排不符。
李易欢只让他碰碰运气,看能不能用这东西把颉利炸成肉泥。
谁想,效果太惊人了。
这里有没有成肉泥不知道,连唐军都被天降惊雷炸起来的火团搞懵逼了。
……
大唐中军。
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