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眼的帮助下,精准的袭击了几个部落。
并且,没有一个漏网之鱼。
程咬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铁塔似的黑脸冷如寒铁。
“都给俺听好了,不留俘虏!”
“喏——”
副将立即领命。
于是,几个突厥部落,年年劫掠大唐边关百姓,终于因此而付出代价,永远消失在了草原上。
随军记录的军官,一丝不苟的记录着数量。
三千一百八十!
刚刚好!
接着,程咬金才带领着将士们凯旋而归。
如此,不仅造成了李二陛下的交待,更足以令牺牲的英雄安息。
再打下去,就不明智了。
白毛风这时候幸亏没来,不然指不定程咬金也要损失惨重。
另外,多亏了干儿子的棉衣。
否则,冷冽的草原上,三军就算冻不死,四肢冰凉时,又如何杀敌?
谁想。
程咬金归途中,竟然遇到了另一个迁徙的突厥部落。
……
突厥草原的白毛风,人人畏惧。
然而,对于一个不起眼的小部落巴音部来说,今年深得长生天的眷顾。
大唐的商贾与突厥部落,一直有些商贸往来。
这一点,是大唐无法禁止的。
总有商贾铤而走险。
可是,这一次却不一样。
从前,都是奸诈的商贾以低价购入突厥人的宝贝,回到中原赚取巨额利润。
今年,破天荒的来了一个细皮嫩肉的商贾,盯上了羊毛。
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羊毛。
而且,因为羊毛越来越厚,还需要为它们剪羊毛。
这羊毛,就是垃圾一样的东西,出了少部分用来制作帐篷,大多数都丢弃了。
谁想,竟然也能买个好价钱。
突厥部落最喜欢的就是商贾,他们不会制作好东西,甚至连铁锅也不会。
如果没了铤而走险,来突厥草原的商贾,突厥人连做饭的铁锅也没有。
更别提必不可少的香料。
因此,虽然不乏劫掠商旅的突厥人,但是更多人的突厥部落对于商贾很尊敬,把他们待为座上宾。
商野一阵唏嘘。
干哩酿!
心潮澎湃的来了,又是商贾之事!
商某就是商贾的命吗?
那个细皮嫩肉的商贾,就是他!
唐俭要实验李易欢提出的策略,让突厥离不开大唐,并且源源不断的为大唐殊荣大唐需要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