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尔维斯城,马红俊好好搓了一顿,祭奠了一下自己的脏庙,又在酒店好好的休息了一晚。
二天修炼太极观法,马红俊怀揣罗三炮版史莱姆,骑着他心爱的平板车,着尔维斯城外走去。
两三年的时间,平板自行车已经在天斗帝国的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不过这稀罕玩,一般有一些顶级的贵族,能买到这东。
所以马红俊骑着他的车在大城市行走,是全没有问的。
临出城门的时候,找个僻静的角落,起平板车,马红俊雇佣了一辆豪华马车,舒舒服服的躺在里面,开始正的赶,这四天可把他累坏了,好歹省了将近一半的不是。
“小哥,咱们这是去哪?”
车夫将马车使出城门,开口问。
“一,到下一个大城市就可以了。”
马红俊淡淡的。
“好嘞!”
车夫答应一声,马车开始上,看马红俊的穿着扮,可能是哪家子哥出门溜达吧。
豪华马车就是比普马车要好的多,马红俊坐在马车里,一点也没感觉到多少颠簸。
马车走的都是官,车的马匹也不是普的马,而是这个有的一种魂血宝马,体内躺着独角兽这种魂兽的血脉,日行千里、万里都不在话下,度非快。
如马红俊雇佣的是普马车,就没这效率了。
舒服的躺在马车里修炼魂力,罗三炮趴在一边,啃着一有小臂萝卜粗的灵参,也就是它的“大白萝卜!”。
啧啧,这待遇比跟着大师好多了,可是说到底还是大师的武魂,要是他的武魂就好了。
马红俊越和罗三炮触,就越感觉罗三炮的神奇,这是纯粹的实体般武魂啊。
谁能到,离开大师那么远了,它竟然还能独立存在,简不可议。
也不他的武魂,能不能进化成这种实体武魂,可以独立存在的灵体,要是那样就太好了。
马红俊可以和罗三炮心灵相,不然这一上,没个聊天的,他都无聊死了。
一飞奔,黄昏临近。
“小哥,前面不远处有个城镇,咱们要不要在那边歇息一晚?”车夫问。
“嗯,找个豪华的酒店,吃住我给你报销!”
马红俊淡然的说。
弗兰德和奥斯卡的生越好,他就越有钱,所以他也没有为钱的事考虑过,出门在外,他也不会委屈自己。
身为小舞妹子的款机大哥,马红俊就是这么豪气,不过这些都是正消费,他豪气是豪气,也不会专门去干奢侈消费和故浪费的事。
进入小镇,马红俊给了车夫一个金魂币,这足够他排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