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战斗状态下传送回城主府的权限。
每次传送费用为10积分,此费用由虚空战场收取。
城主拥有设定特殊价值积分的基础权限,拥有百分百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可以设定为专卖商品。
以下为各条附加属性的解释。
注:城市附加属性只针对所属势力中第一座被建设的节点战区城市,其他战区首建城市无此项权限。
1、战争要塞:城市具有处于防守或进攻时的战力加持,参与者享受城市等级乘以5%的加持份额,以自身实力为基础。
2、商业中心:城市拥有集散仓库,仓库容量为城市等级乘以10公里的边长立方体空间。
可按照设定分配商品的销售点,此销售点为自建商铺或驻点商铺,商铺由虚空战场赋予自动售货功能。
城市拥有拍卖行建筑,拍卖行可接受一切进入城市的生灵交易,拍卖物品的价格以100战场积分起步,特有价值积分由城主自定。
其中由城主收取1%交易税,此交易税不在免除虚空战场获取的范围。
禁止设定其他费用。
高出城市所在战区层次的拍卖品,城主无权收取交易税。
拍卖行可与城市商铺、驻点商铺相连,生灵通过商铺参与拍卖行物品交易。
城市具有免除虚空战场抽取相关交易税的权限,此权限仅针对城市自有的商业,相关费用会从定价中直接扣除。
3、工业中心:城市具有使用战场积分生产特有商品的权限,特有商品为百分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切物品。
城市可代工生产所有战区的专有商业产品,拥有协商出售相关商品的权限。
4、旅游中心:此城市属性不对特殊战区开放(天才战区、混元境战区)。
城市具有接待所有战区游客的权限,游客入城会自动受限为城市所在战场的修为境界,消除一切气息的对外影响。
此权限仅针对城市所属战区以上的战区生灵进入,低于城市所属战区层次的禁止入内。
游客驻留时间按月收费,每月100点积分,此积分由城主和虚空战场对半分配。
5、文化中心:城市拥有功法技能适应性调整的权限,此权限主要针对游戏类等特殊宇宙的限制性功法、技能。
被调整后,适应性功法可作为商品出售,城主和功法、技能来源的宇宙对半分配其交易价值。
此权限需通过其他宇宙意志的同意,具体售价由对方决定。
6、会议中心:城市拥有召开会议的权限,此权限为面向所有战区的权限。
参会者为各宇宙意志及代表生灵,会议举办之前必须确定会议的议题,其他宇宙拥有决定是否参会的权利。
7、农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