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郑威的要求

作者:郑十文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一口最多可承包二十亩田,余下之田皆为公田,公田可招流民耕种,或州中百姓已经得田又有富余劳力者,亦可租种,所有田地禁止买卖。”

“承包田以什税其一,公田以伍租其一,以后若天下大定罢了兵马,税租可以再减。同时设立官牛社、农具社、粮食社。百姓可租用官牛与农具,待收了粮食交税时再交租费,粮食社可贷粮贷种,亦可收粮卖粮,使百姓家中断粮时可暂贷以活命。文胜,我知你心中存仁,体恤百姓之苦,想要为他们做些事情,不使他们饿死,我此志须你相助啊!”

潘凤一口气说了很多,听得郑威频频摇头,又默默点头。

他摇头是不赞同潘凤要将所有田地收为官有,还每口分二十亩和禁止买卖。

点头则是听到潘凤说起税租之率与设立官牛社农具社粮食社时,觉得若是如此,百姓种田将会大大方便,不用再为无耕牛与农具而愁。

能买得起牛的人不多,就连铁制农具,也有不少人家买不起,常常以粮向邻家或豪族租借,而租借之费不低。

特别是编户一事,如果分田,便会所有人都来编户,编户便可向其收取算赋,如此官府收入不少,而百姓种田得粮亦是不少,或可饱食。

“人生一世,首求富贵,后求功名。文胜,宣高,伯安,无论以我之力,或以你们之力,欲求富贵并不难。国以民为本,民以农为本,安农便是安民安国,而天下可安。我们还田于农人,为农人争利,使他们日日可饱食,如此便可天下大安,不会再有动乱。你们说,这是否为大功名?”

潘凤见郑威久思不答,又对他们三人说道。

郑威听到功名之言,眼中一亮,抬头看着潘凤:“使君所言为是,只是有一点,使君若能答应,郑威便舍命相随。”

潘凤大喜,忙问:“是什么?你说。”

郑威答道:“不可杀人,不可强夺,劝其还田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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