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的时候时间才刚过五点,所以他先去了趟科技市场,给墨墨买了根录音笔,然后才去赴约。
和孙启海约的是晚上七点在东岛大酒店见,房号是2709,顶层总统套。
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程砚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18:50,然后摁下了旁侧的门铃。
房门很快就被打开了,大腹便便的孙启海穿着一身白色休闲套装,笑呵呵地出现在了程砚面前,一边给他让路一边道:“呦喂程总,请进,快请进!真是好久不见!”
“最近比较忙。”程砚一边朝着房间内走,一边和孙启海寒暄。
两人来到客厅后,孙启海又热情洋溢地招呼程砚落座,然而等程砚在沙发上坐下后,孙启海却没坐,满含歉意地看着程砚:“程总您先等我会儿,秘书刚给我打了电话,我要下楼取点东西,您先喝点茶,少安毋躁,我马上就回来。”他伸手指了下摆在茶几上的早就准备好的茶水。
程砚轻点了下头:“行,您去吧。”
孙启海朝着程砚拱了拱手,愧疚万分:“程总,真是不好意思了,您别怪罪我,您也知道,我拒绝不了美女。”说完,他就离开了房间。
屋子里好像开了空调,不是一般的热,程砚不禁有些口干舌燥,下意识地瞟了一眼桌子上的茶水,却没喝——媳妇儿带来的影响太深刻——林念初出门在外绝不用饭店或者酒店提供的杯子,除非自己亲手洗过一遍,哪怕只是用热水涮一遍呢,不然绝对不碰,而且还不让他碰,碰了就打手。
在一起时间长了,搞得他也有点这方面的洁癖了。
但房间内的温度确实太高,他决定把外套给脱了,于是起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脱外套的时候,什么东西掉落在了脚边,发出了“啪嗒”一声响。
程砚低头一看,是给墨墨买的录音笔。
其实应该有外包装的,但是他拿着盒子从科技市场出来的时候,旁边刚好跑来一小孩,直接撞在了他的胳膊上,手里的盒子瞬间脱落,飞到了旁边的臭水沟里。
肇事小孩一溜烟跑远了。
他只好压着脾气,把盒子从臭水沟里扒拉了出来,但是外包装盒肯定不能要了,于是他就把录音笔从盒子里取了出来,直接揣进了大衣兜里,然后把盒子扔了。
程砚脱了外套后,弯腰把掉在地上的录音笔给捡了起来,也没细看,重新塞回了外套兜里。
这时,卧室的房门忽然被打开了,夏梦淞从里面走了出来。
室内温度高,她打扮得特别清凉,仅穿了一条黑色丝绸吊带裙,裙摆还是高开叉款,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腿,脚上也没穿鞋,光着脚站在地上,双脚小巧玲珑,浑圆饱满的趾甲盖上还涂着玫瑰色的指甲油。
程砚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明白了一切,脸色在瞬间变得阴沉无比,毫不迟疑地朝着大门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