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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弼怎么可能会被判定成为奸臣呢?”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你又根据哪条律法来判定呢?”
………………
陈通龇牙一笑。
陈通:
“那当然是按照大明律法!
你们恐怕都不知道吧,熊廷弼其实也是党争的主要人物。
熊廷弼不是你们熟悉的东林党人。
他是属于‘楚党’的人!
而大明律法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罪,那就是洪武大帝设立的,叫做【奸党罪】!
什么可以构成这个罪呢?
比如:奸邪进谗言让皇帝杀人、运用计谋使犯人逃脱死刑处罚、听凭长官旨意任意增减犯人刑罪、朋比结党、扰乱朝政等等
凡是有人结党营私,证据确凿,就可以使用奸党罪对他进行量刑。
而奸党罪的量刑是什么?
抄家灭族!
子女和妻儿全部充为奴隶。
这就是洪武大帝反对结党营私的铁血手腕。
而天启皇帝之所以要干掉熊廷弼,不是因为辽东失利,
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天启皇帝准备下手对付所有的党争!
而熊廷弼就是被天启皇帝拿来开刀的。
我问你,熊廷弼不遵守大明律法,知法犯法,是不是奸臣呢?
明知道洪武大帝朱元璋三令五申,不允许结党营私,他自己就是楚党最主要的核心人物。
在党同伐异的时候,他有没有去攻击政敌呢?
他有没有使用自己的特权,为自己的派系争取不正当的利益?
他有没有纵容门生故吏欺压百姓?
他有没有包庇楚党门徒呢?
我告诉你,这些事你就根本不用查,你光是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
任何能作为一个派系的核心人物,在王朝的末年,他屁股都是不干净的。
要不然熊廷弼怎么可能去贿赂魏忠贤呢?
因为人家手中已经掌握了他真正的犯罪证据!
在明朝末年,你抓住十个官吏随便砍,绝对没有一个是不该死的!
他们犯的法,那简直就叫罄竹难书!
不要去同情他们,因他们而死的人千千万万,你们谁去同情过因党争而死的那些贫苦百姓呢?
你们眼中只有那些能够发出声音的文臣学子,你们的屁股才是歪的。
魏忠贤那叫做依法办事,有错吗?
什么时候,按照律法处置罪犯,都成了大奸大恶?”
…………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