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形高大,但狱中待了太久,人市一天也不一定给一碗饭吃,因此整个人都好似发了霉般瘦弱。一般买主也就看他几眼便也过去了,并没有买的意思,就连卖他的当户都在考虑要不把他扔在野外喂狗算了。
可这时候竟有人买他,不止是卖主喜上眉梢,身为货物的他也不禁第一次提起神,讶异地打量着买主。
这是一个身高七尺有余的汉子,他骑在背高六尺的大马上,身着涂成墨色的甲胄,腰佩一把四尺长的斫刀,背着一张贴有金箔的牛角弓,一身武装,只露出一双遒劲的大手,身后跟着七八名步行的随从,有的带着箭矢,有的带着换用的甲胄,正是当户儿时理想中的自己模样。
那买主脱下头盔,露出面孔,对他笑说:“你不是那个名叫当户的何柰部男子吗?怎地在此处?我还差点认不出你来了哩!”
当户瞪大了眼睛,这张面孔他一日也不会忘记,正是那天打瘸了他腿的那名当户!买主看出他眼中的讶异,得意的笑起来,他对当户说道:“那日真是抱歉,离了你不过几百步后,我们便遇见那只白狼,我便杀了它,剥了皮献给现下的单于,单于于是赏了我都护做,想我家六代当户,到了我这代终于更近一步了!”
说到这,这都护解了当户的绳子,又对他说:“这里人都不懂猛士,真的猛士只要一握刀剑便能所向披靡,正似苍鹰一遇狂风便知如何翱翔一般,如今单于正是用人之际,你做我的侍卫吧!来战场立功!当年我在虎泽一眼便知晓你是名天生的武士!”
当户一言不发,他深深看了这都护一眼,甚至没问他的名字,如雷霆般夺过他手中的斫刀,一刀剁下他得意的头颅。他用最快的速度骑上都护的大马,一振马缰,他才发现十多年来他从未忘记马术。
他骑得飞快,这匹马也是好马,身后的追兵根本连影子都没看见,当户策马狂奔了一日夜,一直到眼前尽是汉人的村落他才停下来。
停下来敢干些什么?他不知道。于是他找到一处草垛,麻木地躺了上去,马儿在身边食着干草,他望着星空一言不发。一直到天明,几名汉人和几名杂胡正谈笑着路过,见墙边躺着一个活人,虽然脸色好比死人,又病又瘦,但身材高大,便要他加入白波军。
当户想起过去的种种遭遇,突然灰了心,他这三十年除了娶妻生子,其实一事无成。于是他嗫喏张开干燥的嘴唇,叹气说:“不济事,我是个霉人,带上我你们也要倒霉。”
一个杂胡“啧”了一下嘴,豪爽的声音犹如惊雷:“我还以为是个哑巴,却会说话,你倒霉?咱也倒霉,一辈子下来有甚念头?算啦,陈龙首听说过吧!他说过:普天下的日子,都是靠自己挣过来的。我们带你去享福,你去不去?”
“做不成,不会打仗,没有力气,身子也懒惯了,让我躺着罢。”
“走嘛!走起来就上另一条路上去了,越做力气越有,胆子越大,人就全变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