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敌我识别器

作者:铁血坦克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去投了野猪皮,剃发留辫就非常干脆,然后就光荣的成为一名包衣阿哈。

当年还没有汉军八旗,只有主子爷和奴才,投降咱大金的汉人中,除了李永芳之类的高等人之外,其余的都是包衣奴才,范文程当然也不例外,他被编入了镶白旗包衣奴才的行列中去,以至于后来多铎上他老婆的时候,身为奴才的他高喊主子爷神勇。

除了范文程这种主动投咱大清的好奴才之外,还有一种人也是主动剃发留辫,譬如说因为一只鸡引发的血案中的三位主角,他们去投了大金之后,都是主动剃发留辫,那是没办法了,在一只鸡引发的血案发生后,三顺王在大明已经无路可走了。

而其他的降清的人,就拿洪承畴举例,一开始让洪承畴剃发留辫,洪承畴对此十分抵触,但他贪生怕死,在被迫剃发留辫之后,就变得比真正的满洲八旗对大清还要更忠心了,这又是为何呢?因为洪承畴自己也知道,这种发型不仅不好看,而且还要受人辱骂,就连他的生母和他的亲弟弟都看不起他。所以洪承畴决心要让全部的汉人都变成这种发型,他才不会受到辱骂。

其实郑森在看到已经没有希望光复大明的时候,也曾经派人同大清谈判过,他的投降条件其中一条就是不剃发易服,但就是这条遭到满清拒绝,他就只能选择同满清对抗到底。

说实话,这种令人痛恨金钱鼠尾辫发型确实是很有效的敌我识别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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