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大胜

作者:夏天单车和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能跌落,以至于万劫不复。

但随着冠军侯的神兵天降,随着威武侯重新下令,随着两人开始配合。

这数千人的大周儿郎,便瞬间被他们从悬崖边拉了回来。

九死一生甚至无限接近于十死无生的危局,便如此陡然一变,正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像是下棋一般,把路明非比作棋子,这粒子一落,瞬间吗满盘皆活。

威武侯从来没有过这般体验。

他半生戎马,历经大小战争不知凡几,但一个一个数下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次一样,得心应手。

对,就是,得心应手!

无论怎样的军阵,只要给混小子下令,他都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你凿开。

要知道他带领的只是一百人啊。

以前光听说什么天下第一什么勇冠三军,威武侯还当是他人吹捧路明非这个少年新贵,没想到这些吹捧的话都是真的。

不。

是谦虚了。

以混小子如今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别说如今的天下第一了,就算放眼古今,扶手史册,也找不出几个如他这般的人物。

至少在威武侯的脑海里,是一个也找不出来。

而如今,这样一位古往今来都是少见的将军,正在他的手下听令。

威武侯只觉手中多出一把再是锋利不过的刀。

本是悍不畏死的蛮夷军队,在路明非这把利刃前,也脆弱的有如牛油。

威武侯越用越是畅快,越用越是欢喜。

真是他前所未有的经历。

畅快的不只是威武侯一人。

路明非也是同样。

他最擅长的是什么?

还不是绝对的武力。

在战斗的方面他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怖直觉。

很明显这不是在京城与纨绔战斗就能培养出来的,这就是路明非与生俱来。

虽然都是神裔,但路明非和绘梨衣是不同的。

不同之处不只是体现在天生神力的大小上面。

还有他们两个关于战斗的理解。只是力气大,可不足以打出战神般的战绩。

不过世间万物没有十全十美,有所长必有所短,路明非擅长战斗,但是在谋略的方面就十分逊色,他是一把最为锋锐的刀,但刀果然还是需要握刀的人。

有如今的威武侯对比,说句不客气的,以前那些给路明非下令的家伙,都是些什么货色,路明非回忆起来,简直就是想笑。

话说回来,世人猜的确实没错,冠军侯与威武侯联手,取长补短,发挥出来的效果,真是令人侧目。

路明非只觉得畅快。

他不需要思考战局,不需要思考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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