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南国春早(三十二)

作者:李和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接着问杨天峰,“杨队,我怎么听说和他关系比较密切的那个女大学生是另外一个呢?”

杨天峰说,“这个一点也没错,和高明比较密切来往的学生叫做刘明,是大学刚入校的新生,因为家庭困难,被柳丝丝拉去做生意,正好撞到了高明。高明看他是一个刚刚入校的新生新生联谊,最后让他回去了,并且从此开始赞助他,赞助了也将近两三个月了。

但是这个刘敏,得到了高明的赞助以后,因为和柳思思两个人的关系密切,所以把这些人组织起来,那天就是为了酬谢高明的。但是他却不知道柳思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高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小姑娘刚刚进入大学校园,不到半年的时间,对周围的人并没有认真仔细的观察,对自己所遇到的人也没有好好的去体会去观察,而是受了点恩惠就想要报答的加,但是到达的方式却是用这种方法,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很奇怪,本来做慈善事业去赞助学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这些人做起来都已经变味了。赞助人的没有认真的履行,赞助人的义务被赞助的也没有承担起被赞助的责任,两个人却因此形成了不法的交易。

我们第1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法治虽然在进步,但是社会环境在改变现在的形势和我们所法律制定的时间和环节都已经不一样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还需要法院去斟酌我们公安机关所做的就是把证据锁定,把事实弄清楚,然后由法院检察院共同来决定下一步怎么处理这种事情。

形势变化太快,所以司法实践也必须跟上时代步伐,有些立法在现在这个时候就不能够解释我们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了。这不仅是社会给我们公安机关出的难题,也是给社会大众出的难题,你们说这么点一个小事牵扯到这么深奥的法律问题,真的是让人很费解呀。”

廖辉一边吃着菜一边说,“杨队现在你这些事儿做的也确实是很难,哪一方面是老百姓一边是嫌疑人,法律界限现在很清楚,不过面对着众多的老百姓,很多人对法律支持真的是很不健全,所以做一些自己违法的事情,也让公安机关面对着这些糊涂的人很为难。

那些知法犯法的罪有应得,也就是可以去处罚他们了,对于那些糊涂的人,你们在执法的过程中怎么样对待他们呢,虽然是无心,但是却违反了,这可是怎么区别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呀。”

杨天峰笑了笑说,“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越来越健全了,依法办事是我们民警做事的准绳。你是不是法盲,违法了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没有什么可商量的,虽然对有些人确实是觉得不值得违法犯罪,而他们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违法了,那也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这些制裁的情况都需要由检察院和法院根据法律的精神去决定。

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主要就是把证据锁定,把事实弄清楚。至于违法的对象,对法律熟悉不熟悉,是不是?法盲并不是很重要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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