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屠戮勇士

作者:无知的米酒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小子有些邪门?”

巴恩斯看着对面的林少杰好像察觉到什么似的看着他。

“你好巴恩斯,我是林恩,我们都是今年的新秀,很高兴认识你。”

“我一点都不高兴!”

哭丧着脸的哈里森.巴恩斯说道。

同为2012年新秀球员的巴恩斯顺位并不差,首轮第七位,勇士士不光拿下他,还在第二轮第五顺位拿下了另一个锋线球员,德雷蒙德.格林。

顺位决定了双方在球队的地位,巴恩斯场场首发,场均二十多分钟的出场时间,让他能够场均拿下将近10分。

横向对比格林,迄今为止全部替补不说,出场时间更是只有自己的一半。

以新秀数据而言巴恩斯绝对合格的,但是当他面前站着的是本届选秀的“遗珠”林恩时,巴恩斯是不想说话的。

拿下探花秀的林少杰被人称呼为“遗珠!”就是因为有太多的球迷和专家表示,本届选秀大会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新秀球员能够与林恩相媲美。

不管是你状元还是探花,如果时间重回六月,那么不管是谁抽中状元签,都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林恩,这点事毋庸置疑的。

以一个后卫的身份打成这样,如此全能的表现。

上来就能用,用的还很爽,哪有教练不想要这样的球员,或许拉里.伯德做了这么多年的球队经理还有总裁,都没有像今年这么嗨过!

林少杰的存在已经成了现象级,他个人也早已是12届新秀头上的阴霾,任何一个新秀面对这个同届大佬的时候,心里面都像是打翻了杂货铺,五味杂陈。

向主教练主动请缨这件事情,大家都明白巴恩斯想要一较长短。

首回合,巴恩斯体会了一把对方的传球,很秀。

场边观战的杰里.韦斯特对于第一球并没有做评价,眼神里藏不住的闪烁表露着他的内心并不是那般平静。

步行者的这套阵容不知道被多少人研究过,凡是和他们做对手的球队都要多多关注。

这是一个教练乃至球员必备的职业素养。

可是如何破局,怎么破,现在对于大多数人,无论是球员还是制服组而言,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作为步行者球场上的实际掌控者,林恩所表现出的一切完全不像个新秀,就像是混迹球场多年的老狐狸,老球痞,这种被人说烂了的话题,你不经历一次都不知道对方的表现有多“妖!”

就像这简单的传球,除了队友之间的默契,传球的时机与传球的力道,哪个新人敢这么大胆的传球。

克里斯.保罗在新秀赛季也不敢这么玩!

可是林少杰就这么玩了,不光这么玩,人家玩的还很出色。

先前过了克莱.汤普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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