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座的人,家里就有女眷裹脚的,他们也不反对裹脚。
二是裹脚流传已久,想制止也比较难。
三是会增加行政成本,地方官不会愿意推行。
这种深入民间的事情,在地方官那里看来,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
四是一旦禁止裹脚,谁来执行?这种事情没有先例可循,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哪个衙门都不愿意管这种事情。
此外可能还有很多想不到的问题。
发一道禁令好办,但是具体怎么禁止?
如果就是有人裹脚,怎么处置?明面上不裹脚,人家暗地里偷偷裹脚怎么办?你还能挨家挨户去检查人家女眷的脚?
这种事情,如果放在以前,众人早就站出来反对。
但是今日不同往日,大明时报上发出来,显然就是皇上的意思。
致仕的致仕,闭门反省的反省,灌粪汤的灌粪汤,拉稀的拉稀,皇上什么招儿都能使出来。
这个时候顶风上,跟皇上作对,还能有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