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不远处一个石头桌子旁边,围着一小圈人,不住地叫嚷着什么。看热闹是国人的天性,于是再也没有人听导游的劝告,纷纷围了上去。我也以为好奇,随着他们朝里边看去,原来是一个老者在写字,只见老者挥笔疾书,顷刻而就写成了一幅字,他旁边的桌子上也摊了两幅,用水磨石压着,一幅写的是“书山有路勤为径,海无涯苦作舟”另一幅则是“静坐长思己过,闲谈莫论他非”而他刚刚写下的那副字则二十块钱卖给了一个游客。这时白洁也凑到我的跟前轻声说道:“字写的真好。”因为这个时候人很乱,也并没有人会注意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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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比他更好”我绝不谦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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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说八道,吹牛也不看看所在。”她显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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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要写好了你怎么做?”我小声凑到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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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怎么做?”白洁脸上红红的,忙把头转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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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给我咬。”我低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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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什么”还没有等她明确过来,我已经走到前面临着老者说道:“大爷,我自己作诗自己写可以不?仍然凭证二十块钱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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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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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推开毛笔,捋了捋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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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毛笔?”不光老者糊涂,旁观的人也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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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较量长,就像一个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一副张大千用胡子画画的场景,心中以为好奇,就私下的相识了一下,发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头脚趾头写字的。其时我魏军这个小子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实证明晰一句话,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我厥后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可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着名。其时我也想出出风头,于是魏军这个忘八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