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决战丛林》。
之所以要定这么一个框架,还是因为剧本通用度的关系。
如果故事是发生在米国本土,那么替换成华人演员的时候就会出现格格不入的情况。许多在米国人身上的正常故事,发生在华人身上就会显得不正常。
但是冒险故事就没关系了。
天南海北的各路人马聚在一块儿,因为机缘巧合来到一个童话王国般的世界,米国人可以进入,华国人也可以进入。背景可以高度重合,最多就是介绍演员各自经历的时候,稍微多拍一些——要不怎么说,大片必须剧情简单呢?越简单,通用性就越强!
几个被替换的演员都有一套自己的故事,仅此而已,需要补拍的内容很少。
甚至有些本来就是亚裔替换亚裔。
比如米国版里除了两大主演,还会有黑人,亚裔和犹太裔。
那么华国版这边,两大主演不换,把黑人,犹太裔换掉就好了,而共同的那个亚裔就是个功夫小子。
完美替换!
熊猫会作为人类的最大帮手,帮助他们一路过关,打败随便什么动物boss或者人类boss,但大家一致讨论认为,最好还是人类boss。
这会让动物保护组织喜欢,宣扬人类是罪恶的,其他的所有一切都是善良的。
不过名字就不能叫功夫熊猫了。
熊猫本身没有版权问题,但功夫熊猫有现成的动画片,这个名字肯定有版权问题。
所以最终探讨,暂定名为:桃源之地。
这种取名的用意就是做成一个大背景,将来可以用于做系列。
甚至可以出书,出动画。
桃源之地的幕后背景以西方文化能理解的形式制作,等完成后,易胜传媒这边再加以修改,争取能做到两边共同接受。
分成方面也做了一些变动。
暂定总投资为1亿米元,也就是六亿左右的华币,为易胜传媒制作历史最高单片。
但实际不可能出到那么多钱。
李闲云把动物表现列出了一个巨大的开支名单,而拜客公司也认了,人家的技术确实应该算钱,只要能达到效果就好。
拜客公司会为两个主演支付费用,再加上米国国内和其他地区的海外宣发以及对应的百分之十的费用,也就是一千五百万米元,获得米国国内百分之三十五的收益,放弃华国票房收入,其他海外地区获得百分之二十收益。
版权方面,易胜传媒拥有百分之八十版权,拜客拥有百分之二十,所有周边开发按同比收益,华国部分易胜传媒独享,米国与其他海外地区也是由拜客负责,但该部分的开发成本另外折价。
除此之外,拜客坚决要求导演也由米国人出任,费用由易胜传媒负责。之所以如此还是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