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一章弗莱斯额斯

作者:你可以叫我老金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枫又问道:“它跑了吗?所以你们一直在追杀他?”

然而,阿芙罗拉的回答却是:

“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了,李。”

“我依旧记得,在那间生化实验室的地下室中,我们小队成员齐上,很快就把弗莱斯额斯干碎,为了防止它再次重生,大玉儿特地用圣焰烧尽了它的身体。”

“可就在我们欢庆胜利的时候,队长狂怒却发现,主神系统并没有任务完成的提示,也就是说弗莱斯额斯还活着!”

听到这里,李云枫眉头一挑,问道:“难道大玉儿没烧干净?”

阿芙罗拉微笑着摇了摇头:

“这是不可能的。”

“李,如果你在现场,你就会知道,大玉儿出手很干净,那头名叫弗莱斯额斯的怪物,绝不可能留下一个细胞,可主神系统就是没有任务完成的提示。”

主神系统会出问题吗?

好吧,因为主神那个逗比的关系,主神系统确实经常出bug。

但这一次,狂怒亲自确认过,主神系统没有问题,也就是说,弗莱斯额斯真没死!

但弗莱斯额斯为什么没死呢?

“它为什么没死的理由根本无关紧要!”

阿芙罗拉再次转述了狂怒的话:“队长表示,找出它的真身,然后干掉它,完成这次任务。”

在现实中,事情发生的原因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事情,狂怒身为队长,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下达了正确的命令。

当然,这并不等于狂怒对原因没有任何推测。

所以李云枫也试探性地提问,想看看狂怒的推论是否对自己有帮助:“阿芙罗拉,狂怒认为弗莱斯额斯没死的理由是什么?”

阿芙罗拉回答:“队长推测,弗莱斯额斯可能有多个分身,必须全部干掉,才能真正意义上杀死它。”

原来,狂怒的推论是分身说!

李云枫自己也分析了起来。

所谓的重生子嗣弗莱斯额斯,其实就是当初被自己干掉的肉块子嗣,不过当时的肉块并未提及自己的名字,只是自称索斯索额斯子嗣而已。

现在,它却有了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智慧生命拥有名字之后,自然会有各种意义上的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对自我的认知会。

以上深奥的哲学问题,李云枫并不关心,他所注意的关键,其实是:

“当子嗣拥有自我的名字之后,是否代表它已经进化,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就意味着弗莱斯额斯比之前更加强大,甚至拥有了分身能力!”

“对了,分身!”

李云枫忽然灵光一闪,可能当时的肉块子嗣就有分身能力,将它自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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