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靴子是荒域古森野人的习俗,代表着臣服。
砰!
夏野抬脚踹在野人的肩膀上,把他蹬开了,长筒靴上全是血渍和泥土,这个野人也不嫌脏。
“他说他很高,很强壮,可以干很多活!”
菘果继续翻译:“他尤其擅长剥头皮。”
“印第安人听到你这话,绝对把你的卵黄都打出来!”
夏野忍俊不禁,剥头皮也能算手艺?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野人是挺高的,一米九多,体格壮硕,肌肉发达,而且看装死逃跑的样子,也很灵活,这要是去打篮球,就没大鲨鱼什么事了,绝对可以称霸篮下。
野人看到夏野打量他,立刻咧开嘴,露出了一口牙齿。
夏野知道,挑奴隶,一般要看牙口,野人这是在向他证明,自己很健康。
“咱们需要一个喂马干杂务的随从,我看他智商还可以,训练一下,说不定可以胜任!”
菘果解释。
“好吧!”
夏野同意了,看着野人的眼睛:“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星期五了!”
“为什么叫星期五?星期五又是什么?”
小萝莉抓着头发,一脸懵逼,算了,不管了。
“你会说野人语?”
夏野好奇。
“当然,不是告诉过你嘛,我超厉害的!”
小萝莉很得意。
这个野人的确有眼力劲儿,在获知小命保住后,立刻欢呼了起来,第一时间跑到了野人酋长身边,用一把小石刀,把它的前额头皮剥了下来,接着跪在地上,献给了夏野。
“问问他这个骨头是什么?”
夏野晃了晃那些血红色的指骨,至于头盖骨,一脚踹飞了,他可没这种变态收集癖。
“他说叫酋长把这个叫‘狂骨’,是从一个野人部落中偷来的,吞食上面的气息,可以瞬间提升一个人的战斗力,不过之后会虚弱上一段时间!”
菘果解释。
“明白了,类似兴奋剂的效果!”
夏野把狂骨贴身收了起来:“这是什么生物的骨头?”
这一次,星期五不知道了,酋长把这块狂骨当做宝贝,要不是他足够机灵,连这点儿消息也打探不到。
营地附近这么血腥,肯定要转移,夏芒心里有气,可还是等夏野打扫完战场,才发布出发命令。
没办法,刚才的野人把他们惊到了,有夏野在,大家会轻松上不少,这就是强力团员带来的安全感。
等到月上柳梢,原始森林中彻底黑了下来,夏芒几人才把帐篷搭好,而夏野已经坐在篝火边享受热粥和熏肉了。
“你这帐篷在哪买的?挺简单呀!”
夏瓜又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