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执政部门的关系和清查叛徒内奸的职能。
十二大法官由元老院和元首直接任命,除非背叛或者犯罪,否则终身任职。
必要时,可以暂停除元老院和元首外任意官员的职位,进行督察,不过着需要元老院和元首的同时首肯。
而帝国军委员会,则是帝国军方高层组成的,独立于帝国政府之外,直接听命于元老院和元首的命令。
总得来说各司其职。
元首:帝国最高行政权、统军权。任期二十年一次,可以连任。
元老院:由奥斯人、中炎人、欧莱人、占据百分之八十席位,菲特人占据百分之十,其余人种共占百分之十。都是有重要功勋的大功臣。
总共五百个席位(有一百左右的空缺)。
具有仅次于元首的行政权、统军权以及最高财政权、最高任命权、仅次于仲裁员的监督权、司法权。
必要时,可以暂停帝国议会的运行。
也可以直接弹劾元首。
帝国议会:各大势力以及各个地区的出色官员组成,共两千议员。
每十年换任四分之一的议员。
具有普遍的行政权(管理帝国内部各大事物)、任命权(帝国内部各地区的官员)、财政权(用于帝国内部各种建设和研发的财政部分)监督权(监督帝国内部各大地区的官员)
民主议会:二万人,由各个地区公民间接或者直接投票选出,每五年换任五分之一。
具有督察各地官员的任职情况权利,必要时直接罢黜职位。
具有地区安保性质的军事管理权,具有一定的低中强度的行政权,会通过听取下属各级民主议会的上报内容,调整民主策略。
具有最高民主权,一切有关公民的决策,民主议会拥有最终决策权。
不过内部治安,也并不是由民主议会完全负责,这是具有具体的部门的。
最高仲裁院:最高司法权、最终法律解释权、最高监察权。
十二大法官必须保证有八名为奥斯人,负责帝国高层的调节震慑,维持帝国统治阶级清明活力。
同时负责各种特殊搜查任务,仲裁院同时也是帝国国安部门。
帝国军委员会:除帝国内部治安外,一切有关军事的内容,均由其负责,通常由二十四大元帅以及二百四十名委员组成,大部分军事命令由委员会直接下达。
重要决策需要由元首或者元老院首肯或者下令。
这些职能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上一群相当于完美智能的奥斯人,构成来延续数千年,屹立不倒,依旧充满了活力的奥斯帝国!
其余执政细节问题,则有帝国近百个其余部门负责。
讲真的,最让王岚想不来得时,为什么在幻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