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国脑海中潜意识里的熟悉感也换成了自己。
毕竟是朝夕相处了十几年的儿子。
就算是记忆被抹除了,蚀刻在灵魂上的熟悉感还是不会变的。
“那应该是小时候见过。”
“没错,我小时候经常来您这里理发,所以这次一回来就来找您。”孟东来继续瞎扯。
反正林立国已经没有了相关的记忆。
时隔十几年。
孟东来说什么就是什么喽。
“那感情好。”
“您这手艺还是这么细致。”孟东来再次摸了摸自己的头,真的很圆,很协调。
“谢谢啊。”
接着,孟东来嗅了嗅鼻子。
“好香啊。”
“闻到了?”
“嗯,这是谁家煲汤了?好香啊。”孟东来夸赞道。
“哈哈哈,我做的。”林立国颇有些自豪的回道。
他长得不帅气,个子也不高,却可以追到这条街上最漂亮的姑娘,靠的就是煲的这一手好烫。
人说,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对于女人来说,这个道理是通用的。
“能不能尝尝?我付饭钱。”
“这个...”林立国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都是老街坊了,吃一顿饭还给钱,好像有些不大气。
但他做小本生意的,斤斤计较已经深入骨髓,反驳的话又说不出来。
“谢谢您了,就让我解解馋,反正我去外面吃饭也得花钱。”说着孟东来就拿出一张一百递给林立国:“算上理发的钱,不用找了。”
“那我可赚了。”林立国自然的接过钱。
“应该的,我父母做生意,很少陪我,我一直都是在外面买着吃,好久没有吃家里做的饭了。”孟东来稍稍有些煽情的说道。
“哎...,我也是好久没有人陪我吃饭了,今天我们有缘,我再炒两个菜,我们喝点?”
“好。”
加两个菜,再喝点酒,孟东来给的100块钱就不算多了,有可能还不够。
林立国总归还是没好意思占小孩子的便宜,在饭菜上把孟东来的钱还了回来。
孟东来帮忙打着下手,四菜一汤很快就搞定。
做饭间隙,有客人过来理发,林立国都客气的打发走了。
这一进一出,他中午这一顿饭算是赔了。
不过看他的样子,却没有一点点不高兴。
算一算,消除记忆之后,林立国应该也是十多年孤身一人,今天有孟东来这个“倍感亲切”的陌生人陪着吃饭,他也很高兴。
两人一起摆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