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有点小紧张,这还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见老家的人呢。
其实,他来到这边的这两年,接触的都是华夏的文化,对现代化的英伦反倒没有太多的理解。
而且尽管这个时空英伦还在,但巫师真的就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了。
没有巫师的英伦,林冬并没有归属感。
还不如华夏呢。
他现在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
有了华夏人的身份,习惯了用华夏人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
保罗·史密斯是一位清瘦的高大老人。
衣品非常的好。
就是会让人看着就对他很有亲切感,又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人。
林冬和他的见面在一家暹罗餐厅。
饭食究竟怎么样,林冬不怎么在意——他是吃过饭来的。
这顿饭叫下午茶。
下午茶可以追溯到大腐国17世纪时期,绵延至今,渐渐变成现代人休闲习惯。
一般人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林冬例外。
除了他和史密斯,裴擒虎也赔坐在旁,他觉得自己在香江这边混过一段时间,英文水平还行,当个翻译不成问题。
然而林冬从一见到史密斯,在史密斯完全不懂中文的情况下,就改口说了英文。
非常之流利,简直裴擒虎此生从未所见。
他的内心的是崩溃的。
丢人啊。
刚才还和林总说,老板,我的英文不错,可以当翻译。
当时林总看他的眼神,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就是一个沙雕。
还当翻译,当个屁的翻译啊。
人家这需要翻译?
“你的英文真的特别好,我如果闭着眼睛的话,估计都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一位华夏绅士。”斯密斯对此表示惊讶。
他最开始的时候,只觉得林冬举止走路很符合自己心目中古典绅士范。
没想到英文也如此的遛。
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
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带入不列颠,现在一般称其为“古英语”。
换句话说,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
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
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再后来融入了法语。
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