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李复的建议

作者:虾写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屋,死者就脱衣服,想以房事修好关系。但是嫌疑人婚礼即将举行于是拒绝。从犯罪心理来说,更象是一次被拒绝后的绝望报复。”

倪秋道:“心理不是证据,这连我都懂。肯定是他杀的,没有疑问。”

李复坚持道:“我认为我们可以去现场看看。”

“你说潜入?”杜青青问。

“恩。”李复点头。

于明同意李复的看法,虽然他也认为嫌疑人是罪犯。但是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如果星星调查公司能拿下这一局。公司就活了,自己也不用出去风吹日晒吸汽车尾气发传单。于明问:“这个私自进入犯罪现场调查,万一被抓了,什么罪名?”自己不能坐牢的,拘留所还可以考虑。

杜青青想了两秒,回办公室开始翻找刑法,许久后道:“国务院第493号令,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构成犯罪。好像,我们只调查,不犯罪。”

“我不去。”倪秋道:“你们没案底,我可不去冒险。别怂恿我,否则是教唆罪。”

于明道:“恩,你看家。记得别去财务部。”

“……”倪秋叹气:“好,我去。”

说干就干,四人上车,杜青青态度可以理解,这是个好机会。倪秋是被自己用话语架去的。李复为什么这么热心?难道只是本身对案子的兴趣?恐怕不是。不行,这人有点琢磨不透。于明道:“李复,倪秋,你们怎么不搬家?”

倪秋道:“我有女朋友,住宿舍不太方便。”

“李复你呢?”

“我……有点私人原因。”李复不擅长撒谎。

杜青青道:“还空着一个大房间,你们自己考虑。”

于明道:“李复,能不能把护照给我看看,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美国护照是什么样子。”

“没带在身上。”李复抱歉回答。

“哦,那就算了。”

……

案发现场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房东住在一楼,死者住在二楼。房东作为目击证人,证实了当时只有嫌疑人出入。

汽车靠边停下,房东大婶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于明道:“我来搞定房东。”

倪秋道:“我开门。”

李复道:“我现场调查。”

杜青青:“……”

于明下车,走向房东。露齿一笑:“阿姨你好,请问你有没有房子出租。”

房东看看于明,很清楚。房东问:“很急吗?”

“也不太急。”

“我楼上,不过楼上租客还有几天到期。最多一个礼拜。”

“租金多少?”于明问。

于明走到另外一边,大婶自然是面对于明。李复和倪秋从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