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重订《大明律集》

作者:煌煌华夏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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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俊张口:“即护母,也不需要辱骂、殴打亲父。”

“邹寺卿的意思是,虽然不能袖手旁观,但只能陪着其母一起挨暴是吗。”

“那若是其母不堪其暴,被活活殴打致死,身为人子却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打死而不做任何反击,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失声无言,但依旧做了最后的坚持。

“我大明以孝治国。”

面对着邹俊抛来的这顶大帽子,陈云甫皱起了眉头。

难就难在这了。

大明以孝立国的孝已经到了愚孝的地步。

而且十分离谱。

有个典型案例。

洪武二十七年,山东青州有个叫江伯儿的,其母患病,家贫,江伯儿割自己的肋肉喂母,仍不愈,于是江伯儿背母去岱岳祠祈神,言如母愈则杀子祀神,结果下了山不久其母病愈,江伯儿便带着孩子到岱岳祠,直接血溅祠堂还愿。

后来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礼部竟然还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于天下!

后世人很难理解的畸形人伦道德。

还记着之前河南那个罗三虎杀官案吗。

他们死了,但死因的罪过正如陈云甫所说的那般,不是杀官而是开官仓私放官粮。

当时陈云甫就说,他们糊涂就糊涂在这里。

要不然依着老朱的三观,除了罗三虎这个主犯,其他人也就是个流放了事。

现在邹俊同样以这个立国准则来据理力争,陈云甫也不得不暂退。

别说老朱没禅位,就算老朱禅位,只要朱元璋活着一天,这大明朝还是朱元璋说了算。

这一点谁心里都跟明镜一样。

以孝立国这一条就是国法的红线,决不能碰触。

陈云甫在这条上做出了让步,邹俊也识时务的没有得寸进尺,其他各条款全部通过。

邵质看了一眼陈云甫,爷俩对了一记眼神,随后继续下面的议题。

《大明律》很长,条款也很多,修修改改,议论纷纭。

这次三法司联席会议足足开了小半个月才算最终敲定草案,由陈云甫拿着去找朱标审阅。

“嚯,那么多。”

看着面前足足写满十几道奏疏的新订《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朱标抬头,一双错愕的眼睛盯着陈云甫。

“你们这是把整本《大明律》全给重修了?”

“不能说全部,九成吧。”

陈云甫递上一句话:“除了谋逆等重罪以及和孝法沾边的,其他的全部修改了。”

朱标点点头没说什么,逐条逐款看了起来。

内容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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