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了发呆而发呆,才发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蜗牛?蜗牛都比他快。
现在的方青就像是在中学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十分钟的时候,死死的盯着时间,一秒一秒的默数着,恨不得可以变成那拨动时间指针,快点,再快点。度日如年,现在的方青是分秒如年,心里心里像是有千百只蚂蚁在爬,骚痒难耐。
当方青觉得已经度过了很久很久的时候,一看时间才刚刚过去了两分钟,要不是正好手机正点报时,方青甚至以为手表坏掉了。天呐,这才过了一个小时,长征的道路才走了一半,还剩下一半,这还不得要方青老命啊,现在方青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没事儿来这么早干嘛,反正蓝可人也不会看到,方青这是何苦呢,典型的那种姿态苦吃型。
早知道刚才就出去转转也好啊,现在倒好,想走也不敢了,万一回来晚了可怎么办?总不能方青这个约人的人还要别人等,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算了,还是继续等吧,反正都已经等了一个小时了,再等一个小时也不算什么。就当是锻炼一下自己的耐心吧。
“三千五百九十六,三千五百九十七,三千五百九十八,三千五百九十九,三千六百!”终于,又是一个一个小时过去了,心里那个幸福啊,简直比考了百分还要高兴,兴奋。不过一段时间后,那股兴奋劲渐渐过去了,方青也逐渐清醒了不少,这才发现女主角仍然还没到来。
应该是有事耽搁了吧。方青如此想到,再等一等吧,两个小时都熬过来了,还在乎这么一会儿?喝了一口水,站起身来,拉开窗帘,望着夜晚中灯火如群星般闪烁的城市,突然觉得这个城市的夜晚也是很美的嘛,为什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这一点呢?
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方青承认瞌睡虫是非常难缠的,所以当方青坚持了整整三个小时后,方青再也没有多用于的精力去对付了,心想着就稍微眯一会儿吧,也许睁开眼后蓝可人就出现在方青面前了。
叫醒方青的是饭店服务员,方青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已经到这个时候了,蓝可人是真的不会再来了,难道是方青错了吗?一直都是方青的一厢情愿?
付了钱,拎着桌上的一瓶未开封的红酒,走出了饭店。凌晨两点是一天中气温最低的时候,似然现在还没到冬天,但是衣衫单薄的方青还是觉得有些凉飕飕的,下意识的裹了裹身子,眼睛瞥到了手中的红酒。
对了,喝点酒取取暖吧,虽然方青不大会喝酒,但是这红酒喝一点还是可以的。于是,方青又重新回到饭店,开来酒瓶,才出来。冰凉的酒水顺着喉咙滚进了胃里,由于没吃东西,所以胃里很空,一阵冰凉淌过顿时胃部一阵收缩,浑身打了个寒战。
不是说喝酒能够取暖的嘛,怎么喝了反而更冷了,难道是喝得太少了?应该是这样。于是,方青又拎起酒瓶,仰天长饮起来,咕嘟咕嘟的不到片刻一瓶红酒便已经见底了,摇了摇只剩下一点点的酒瓶,方青发现居然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