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引申《大唐律》,擢为不良人

作者:遥远之矢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 段知言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因为韦叔澄县令这几日已前往凤翔府叙职,没有韦县令首肯,某却也不好立刻将你安排做事。李夔你且稍待数人,待某奏明县令,你便来衙中充职不良人。”

李夔心下大喜,长揖一拜:“多谢段县尉擢拔!”

段知言复道:“这两日,你且在汧阳县中,自寻地方稍住。待入职之后,每月中旬,便可领五百文钱,俸米一石,另有时令衣衫服饰下拔。养家度日,当是无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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