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拨银两为“协饷”。从1760年开始,清廷每年从内地调拨“协饷”二三百万银两,因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咸丰年间,协饷屡次裁减,数额大幅下降,到同治初年,每年实拨协饷仅44万两,而且常常拖欠。在每年应拨协饷中,两江60万两,浙江144万两,广东84万两,由于历年拖欠,各省关积欠协饷已达1960万两。
左宗棠的西征重新“激活”了协饷制度,但屡屡困于拖欠,协饷难办。加上左宗棠人缘太差,比不得当年曾国藩用兵时东南协饷的“风起云涌”。1867年,左宗棠移师西北路过江西时,当时的江西巡抚刘坤一还主动要求每月增拨协20万两。但不久之后,刘坤一便借口困难,增饷和协款便无踪影了。而沿海各省,则借口筹办海防,自顾尚难,纷纷要求停办或缓办协饷,左宗棠曾屡次奏请朝廷催各地方及时协饷,然而,“一任函牍频催,率置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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