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李寿本就生了一副直来直去的性子,他心里根本藏不住事情,如今见李安迟迟没有跟来,他立马就现了原形。
李寿好似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在临街客栈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一刻也停不下来。
吴天德的目光跟着李寿左右摇摆,晃的他脖子都有些发酸。
“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吴天德如是想到。
余庆始终将头埋得很低,看也不看李寿一眼,他与吴天德有所不同,吴天德算是李寿的下属,而相比于吴天德而言,余庆在李寿面前,顶多就是个临时工,二人之间甚至连罪基本的主仆之情都没有。
李寿在房间里踱步良久之后,他又在踱步的前提下给自己加了一个动作,踱步的同时还时不时的瞥吴天德一天。
吴天德见状,一脸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
“得嘞,知道该怎么做了。”吴天德想着便站了起来,他先冲李寿行了一礼,道:“公子迟迟没有跟上来,卑职心中难免有些不放心,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可莫要遇到了歹人才好。”
“哼。”李寿冷哼一声,道:“天下承平日久,哪里来的那么多歹人?”
“哦。”吴天德闻言,当即一屁股又坐了回去。
李寿见他又坐了回去,于是重重的一拍桌子,怒目圆瞪道:“香冰伤势未愈,你就不知道去找找她吗?若香冰有个三长两短,看你如何向陆大人交代。”
“我靠,又被你秀到了。”吴天德默默地撇了撇嘴,旋即当着李寿的面翻了一个白眼,又懒洋洋地站了起来,道:“我去找找陆大小姐。”
“哼。”李寿一脸傲娇的将头撇向一旁,不再看他。
吴天德走后,李寿好似泄了气的皮球一般,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瞥见余庆仍旧低着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李寿这才放下心来。
相比于李安而言,李寿更需要朋友。
自打李寿出生以来,至今已十六年,然而在认识李安之前,他从未切身的感受过有朋友的感觉。
身边的人对他从来都是曲意逢迎,没人敢在他的面前说一个不字,更没有人能够让自己完全放下心中的戒备与之勾肩搭背的沐浴在黄昏中的大街小巷里。
没有朋友的人是孤独的,而拥有朋友的人却是幸福的,而当李寿品尝到了这难得的真心与幸福之后,他又如何能够再过回从前那种没有朋友的生活?
每天早晨起床之后,先接受宦官宫女们的问安,然后在用过早饭之后,再前往园子里逗弄一番自己喜欢的奇珍异兽,玩够了奇珍异兽,骑上自己心爱的宝马,去衙门里转一圈,然后打卡下班。
这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李寿已经过了整整十六年,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自从认识了李安之后,李寿的生活中增添了许多的欢声笑语,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