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筹备《招魂》

作者:凤归梧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意味着票房,甚至是很高的票房。

在北米票房市场上,恐怖片向来是以小博大的经典,而这正适合林荀。

这一次,林荀打算单独投资。

没错,这就是林荀的第二手准备,通过拍摄恐怖片,捞取第一桶金。

如果说《百万美元宝贝》是林荀用来刷名声的,那么《招魂》就是用来刷票房的。

相较于奥斯卡的荣誉,林荀更在乎的是实实在在的票房。

这也是为了林荀在《百万美元宝贝》中让步,就是为了让新线电影公司帮忙发行《招魂》。

至于说拿着一部电影,找上人家帮忙发行电影这种事,只有傻子才会做。

电影发行商固然不会拒绝发行一部电影,可其中的利益分成,绝对要被咬下来一大块。

就说好莱坞历史上,一部奇迹般的电影《灵动:鬼影实录》,投资15000米金,收获了2亿票房。

看起来奇迹一般的经历,就像是米国梦一般梦幻,可是导演呢?

作为《鬼影实录》的导演,奥伦佩利一次次被人们提及,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并非最大的受益者。

电影上映之初,《鬼影实录》的版权便被买断,再高的收益也和他无关。

至于说真正的好处,或许是作为《鬼影实录》的续集导演,让他赚了不少。

说白了,如果奥伦佩利不可能出售《鬼影实录》的版权,发行方又怎么会费尽心机的整出这么一波宣传。

说白了,只有利益足够大的情况下,你才能让资本家全力发挥。

所以,林荀不惜牺牲《百万美元宝贝》的利益,就是为了保证《招魂》的上映。

如果新线电影敢在这件事上搞鬼,那么他也不会客气,毕竟那个时候,《百万美元宝贝》还没拍完呢。

“林,你的意思是?”

“我问过道格,《百万美元宝贝》的剧组筹备至少需要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对于这种事,史蒂夫可是相当有经验,很不客气的说道。

“林,你们能在平安夜之前准时开拍,已经算是新线电影公司的效率不错。”

林荀点点头,说道:“所以,我打算在这段时间,把《招魂》拍出来,由我全部投资。

对于拍电影,我很有信心,可是史蒂夫,你知道的,对于好莱坞,我非常陌生。

所以,我需要一个制片人,怎么样?史蒂夫,你可以忙我吗?”

史蒂夫虽然是新线电影公司的制片人,可实际上,他完全可以和其它电影公司合作。

事实上,他就曾在和诸多小型电影公司合作的多部电影中,担任过制片人。

现在,史蒂夫在新线电影公司的处境很尴尬,他甚至找不到工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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