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金陵常科书院

作者:步惊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是为何?”

朱高煦问了一个其他人都想问的问题。

梅殷恭声道:“殿下是知道的,按照朝廷公布并下发的《科举革新试行章程细则》公文规定,有资质担任常科书院教授一职的人,要么是年龄不超过七十五岁的秀才、举人、进士,要么是年龄在四十以上、七十五以下的童生。”

“大明开国至今已有三十一载,然举人、进士仍为数不多,且多为官身,秀才亦多在地方府县担任主薄、书吏之类,此等人岂会舍弃功名利禄,来书院做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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