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郡县安南已成现实

作者:步惊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征安南兵调去北疆,分往七大要塞,命七位守将轮流领兵出塞外,主动出击。待将草原人打怕以后,再择地设立互市城镇,让草原人拿皮毛、奴隶等资源来与我方换粮食等生活物资。”

大部分的游牧部落,只要有粮食吃,有衣服穿,基本上不会主动拿起武器南下掠劫。

因为有吃有喝的人,谁会冒着被明军杀死的风险南下掠劫?

可总归会有野心之辈掀起侵略战争!

而对于这些野心之辈,就需要依靠武力!

朱棣道:“可将之前从安南征召的三万卫所辅兵中的一半投入到西域。”

既然父子俩提到安南,那么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这段时间安南发生的变化。

虽然半年前朝廷设立交趾都司管理安南,但之后又陆续设立了交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及交趾等处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逐渐将安南直接管辖。

朝廷对交趾的人口,采取与本土相同的黄册制度来办理。

地方官府把交趾人丁的姓名、年龄和籍贯,记载到簿册,并按这些资料,制成证件,由人丁持有,以备官府查核。

若发现某人的证件与簿册所载不符,便须抓去当修桥铺路的苦力。

官府的薄册,会登记交趾境内每一里、一坊及一厢的所有丁数及田数。

孤寡残疾者则另用称为“畸零”的簿册来登记。

这些簿册又会在卷首绘画地图。

簿册编制完毕后,即抄成一式四份,一份黄色封面的交到朝廷户部,其余三份封面为青色,交给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及各府、县保存。

每十年更新田丁的数目。

大明对交趾采行多项税务及赋役制度,负责征收的官员,在府州县有税课司、河泊所副使等,另外有本场局使副等名目。

去年年底,朝廷规定交趾每亩田征粟五升,植桑沙每亩征丝一两,每一斤丝征绢一匹。

朝廷又设盐税,交趾人民每月煮盐若干,送交提举司收藏,待承宣布政使司检验后,才可发卖。

若私煮或私卖,则会被判罪。

同时,也在陆续开取交趾资源,运回本土,凡是金银矿产,都设官督民开采。

在山林地区,令百姓寻找象牙、犀角,以官价购入。

在海滨地区,令百姓到下海采集珍珠,也以官价购入。

另外,土产如胡椒、香料等,也会以官价购入。

如此一来,当地百姓的收入逐渐稳定增加起来,对朝廷的心态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朝廷设立的府县衙门陆续在各地开设学校,访求有在儒学、医术、僧道方面有才能的,都委以官职,并使之教授有关才艺。

而在交趾人的学习课程方面,礼部奉朱高煦之命把儒家典籍中的《四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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