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城防军和拉马尔能拦住一段时间……甚至不需要他们能拦住,要能撑住一段时间不败,我就不会输。”
微微摇头,子爵吐出一口气,摒弃这杂念:“应该不难。”
就在港口护卫队主力朝着方开拨,准备与土著换家时。
哈里森港,城。
哈里森港侧对,东三侧共有座城门,中两座,两座,军民混用,自驻扎不少部队。
“准备战斗!土著已经潜入城内,当心腹背受敌!”
城门,红鼻黑胡子的小队长扯着自己的大嗓门,号令士兵们整备。
他虽日会庇护走私商人在默认的地点和土著贸易,克真的打起仗来,他还是在一时间就将本的贸易点推,将工完毕。
说实话,黑胡子在见市中心冒起的黑烟时,魂都要给吓飞了,虽他从未允许过何一种军用物资走私,真允许走私的更是子爵自己本人,晶砂火药土著用来炸子爵府这种发生,他肯定要背锅——如今唯一的就是奋勇杀敌,多立军功,这样哪怕是真的背锅问罪死了,起码家人还能有点抚恤金。
“队长,敌人来了!数量不足三十,应该是试探的?”
塔楼上的观测手简略地汇报敌,后困惑:“奇怪,他们没穿叶甲,也没带弓弩,有腰带上挂着图腾……队长!他们开始靠近了!”
“什?”
一开始黑胡子还没太在,不着甲也不带弓的土著,这不是送死吗?
听见他们开始靠近的时候,这小队长才开始觉得有点不对。
他迅速来到城墙上,俯视不远处的土著小队。
——的确,对方有零零散散不到三十个人,不仅没有穿铠甲,甚至本没有穿什衣服,在暴风雨中简就像是一剥了毛的肉鸡,滑稽可笑。
奇怪的是,这几近于着身子的土著勇士每一个身材都当高大,便是在帝国人中都称得上魁梧,超过一米,而且体密布黑色的刺青与油彩,简盖过了他们本的肤色。
“不应该啊……”
黑胡子队长感到疑惑,如健硕的土著,应当是有部酋长一的勇士血脉才有的体型,虽资的土著从小萨满照顾,用殊食物培养也有这样的体魄。
他们每一个都是护卫祖地的勇士,轻易不出骨山,怎可能跑来攻城,消耗在弓弩攒射下?
而他们的武器……
“是短刀和爪钩?他们准备肉身攻城?!”
贴的近了,黑胡子才清对方手中拿着的究竟是什,是无奇的攀爬勾爪,用这玩进攻哈里森港的十米多高的城墙简不能说可笑,而是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