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不愿意争那是因为那不过是一个小玩意,根本不值得,现在这东西是可以用来讨人欢喜的东西,关系着他的未来,自然不遗余力。
“就这点魄力?我感觉金宜小姐的这条吊坠远远不止这么一点钱,我出一百五十万。”
郝仁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看着对方,眼神似乎在看着一个地地道道的穷人。
郭临几人都是脸色古怪,他们都看出来郝仁这是和对方卯上了。
一条破吊坠,哪里值得一百多万。
金宜却是无比开心,毕竟,这些人出价越高,说明自己越是被人重视。
“两百万!”
田明看到郝仁的目光,脸色一变,直接将价格提升到两百万,这可是他一年的零花钱。
再高,真的只能和自己老爹要钱了。
郝仁看着这一幕,嘴角掀起一抹讥讽,“你赢了。”
说完,不再继续提高价格,花费两百万让他买条破耳坠,也算是对他刚才的报复。
看到郝仁不再竞价,一些人都是有些失望,他们还想着继续看戏呢。
金宜也是升起一丝丝的失落,虽然现在这个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之前的预期,但是她感觉好像郝仁并不在意这条耳坠,仅仅是为了挤兑一下田明。
这让她感觉到一丝丝不完美。
田明虽然拍下来这条吊坠,但是脸色很不高兴,眼睛都是有些发红。
“两百万而已,你这是什么样子,被人看到还以为我们两百万就是全部家产了。”
田青看着自己儿子这种表现,失望的开口。
丁万河在一旁劝解,“小明还年轻,论心机的确不如那个家伙,以后多经历一些就好了。”
田青也是点点头,毕竟是自己儿子,也不好多说什么。
拍卖继续,中间也有一些郝仁看着不错的东西,但是因为对金家好感度暴跌,所以他也不怎么想参与。
最后,金宇笑眯眯的拿出来一副字帖,笑着说道,“这是我家老爷子的一副墨宝,这是一首诗。”
说着,他将字帖展开,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挺拔,浑然有力,每一个字都透着一股看透世事的洒脱。
《自嘲》
少读诗书陋汉唐,莫年身世寄农桑。
骑驴两脚欲到地,爱酒一樽常在旁。
老去形容虽变改,醉来意气尚轩昂。
太行王屋何由动,堪笑愚公不自量。
很多人看着这首诗,都可以感受到金老爷子心里还有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火焰。
上面还有金老爷子的名字,金焕清,这就是金家这一代掌舵者的真名。
很多人都是有些心动。
“金老爷子年轻时可是最喜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