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3章 政权和君权

作者:渤海郡公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诉状是多么地沉重了。

“胡闹,既然是军籍,一开始就该移送五军都察院啊!”苏方在桌上一拍:“警察局那些法盲不懂规矩,御史也不懂么?”

助理抿嘴偷笑,暗道:所谓铁手。也不能免俗啊!

苏方吸了口气,道:“但是,既然已经拿到了手上,再这么送出去,人家必说咱们怕事。”

助理一愣,不知道这位副都御使什么意思。

“先就管辖权问题报请圣裁,看圣意如何。”苏方道。

助理顿时肃然起敬:这手高明!直接交给圣上,无论圣上怎么说。反正都察院是没有责任了。

……

徐梁在第一次听说王鲁豫的案子时,就已经想到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

如果自己直接介入。无疑会破坏既定的司法程序。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出身的皇帝当然问题不大,但后世却要为此走更多的弯路。

直到都察院将管辖权问题提交上来,算是给徐梁了一个接手的机会。

“虽然王鲁豫的户籍仍在军中,但军人身份应该按照登记为原则,即登记入伍直到注销军职军衔之前为军人。王鲁豫在退役返乡途中犯罪,应当算是凡人犯罪。由顺天府推事院审理。”

徐梁在朱批上进行了说明,并且将此例列为司法解释,发往全国,一样拥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件事并非简单结束了,其社会影响力太大。皇帝必须进行权衡,到底是铁了心护王鲁豫这个短,还是坚持公正和正义。

“陛下,杀人偿命,如此简单的事为何会闹得满城风雨?”皇后十分不解最近报纸上的争论会这么大。更不认同王鲁豫光天化日之下开铳杀人,即便有人指出这王二麻本是个破皮无赖,而且在东虏据城时有过变节行径。

若是退役士兵能够想杀人就杀人,还不得到严惩,这个天下得乱成什么样?

“因为有人想借此事做些小动作。”徐梁道:“有人要借此禁民间私有火铳,也有人想借此机会打开民间火铳之禁,不设任何限制。”

皇后皱了皱眉,道:“那些想开火铳之禁的人跟着起什么哄?闹得越凶岂不适得其反么?”

“怎么会?”徐梁笑道:“他们正好逮着个机会,说起来若是有人无辜杀人,百姓人人手中有杆火铳,岂不是安全多了?”

皇后眉头更紧,道:“这火铳威力如此巨大,还是不要流入民间的好。若是让那些邪人拿着,对抗官府如何是好?”

徐梁道:“就是如此又有人说了:坏人总是能够搞到火铳的,乃至于自己打造一杆土铳也不是难事,所以更该让良家子有自保之力。”

皇后转了一会儿才转过弯来,道:“这么说好像也有些道理。不对!若是官府禁火器,只要有人私藏火器就可以抓起来,何须良家子来与之对抗?”

“问题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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