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哪里有不平哪有我

作者:兔来割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他们在修炼有成后,都成为了超级英雄,并且有着不杀人的原则。

济公的母亲姓名不详,可能叫玛莎……

虽然这个系列的电影票房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但戴蒙觉得在三部曲里,布鲁斯这个超级英雄当的有点失败。电影很好的向观众们展现了人性,结局蝙蝠侠既像是拯救了哥谭,又像是没有拯救。

布鲁斯让哥谭避免了被毁灭的命运。第一部忍者大师想用恐惧毒气毁灭这座城市被他阻止了,第三部贝恩和塔利亚-艾尔-古尔想把哥谭核平,也失败了。

可直到布鲁斯隐退,哥谭市还是他22岁离开时那个鸟样。随便来个有能力的坏人一煽动,城里就会涌现出无数的罪犯,人数众多如同军队。城市没有毁灭却混乱依旧,只等下个领头闹事的大佬出现。

哥谭曾经是美国极为重要的重工业城市,商业枢纽,经济中心,然而随着新时代的降临,重工业开始衰弱。哥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底层的哥谭市民难以依靠正常的工作获取足够的财富。

这是大多数哥谭人所面临的困境,要么忍受这一切永远住在贫民窟,吃最差劲的食物苟且偷生。要么选择彻底加入黑暗,争取过上好日子。

为何哥谭市总是会不断出现各种反派,甚至被称为“民风淳朴,人才辈出”?是现实强迫这些人做出选择!堕落的贫民中,做贼偷东西的人算最无害的了,他们只求财,不伤人。

戴蒙觉得布鲁斯回来不该化身蝙蝠侠对抗那些帮派分子或罪犯,而是应该先对抗那些在这座城市上疯狂收割财富的上位者。这些人贪婪无度,一直剥削压迫平民,让他们活不下去。这些人才是蝙蝠侠真正的敌人,哥谭腐朽的根源。

布鲁斯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对外总是以花花公子,脑残富二代的形象示人,让穷人反感。他隐藏身份就为大半夜出去胖揍黑帮分子,把他们扔进监狱,老百姓依旧找不到工作,有工作的薪水也低。

说白了,哥谭市的本质是“反抗精神”,一种对于自由的向往,对于规则的挑战。

蝙蝠侠认为自己可以拯救这座城市,他认为这里终将有一天没有任何无辜者死去。然而哥谭市渴望着混乱,没有人在意有多少人死去,他只能暂时拯救一部分人罢了。

dc漫画里的反派能够得到观众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疯狂和自由,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那种“纯粹的恶”,比哥谭上流社会的官员来得更真实和痛快。他们大都是反抗的无产阶级,想要改变城市的既定规则。蝙蝠侠追捕堕落的穷人,最坏的人则得意地旁观着一切。

戴蒙认为要想改变哥谭,最简单的办法是劫富济贫。蝙蝠并不是这里的救世主,侠盗罗宾汉才是。

戴蒙没有行动,是因为他没有把钱洗白的渠道。把钱送出去救助穷人他不会心疼,反正他在这个世界不会待一辈子,有多少钱也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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