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作者:酒剑仙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草,人都被关进去了,现在你们居然还想打这个离婚官司?

这按照正常人的想法,那不应该是赶紧提出所有的条件,实在不行就净身出户,要是对方还不答应调解这没办法。

但是现在,这家人居然来找自己打这个官司了,这就有点离谱。

李昌悦顿时说道:”刘律师,你不说还没事,你一说我就来气,我那个嫂子,真的是从来没见过她这样恶毒的人。”

“你说夫妻一场,她怎么就不能谅解呢......”

“那什么李女士,这个刑事方面的问题我们就先不聊了,具体双方之间的情况我必须得了解,否则这个官司没法打。”

好在是民事案件,公安部有专门的规定,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民事诉讼权利。

而且在必须要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出庭的。

除此之外,尽量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就行。

刘康虽然觉得有点不太妥当,但还是不想放弃这个官司,毕竟是出道第一个案件,得做(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的漂亮点。

第一个案子做不好,再做以后的案子时候都会受到影响。

没辙了,彻底没辙了,之前听说有法律援助,但是去申请发现他们不符合条件。

因为申请人的过错责任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的......

李昌悦只能求爷爷告奶奶,想着让刘康帮忙,最起码见一见李昌明,然后打这个案子。

刘康:“......”

他现在不知道那个李昌明是什么想法,但是总感觉他这亲戚好像就是冲着钱去的,根本不怎么关心他这个人。

反正只是会见而已,也不算什么,正如同之前那位律师一样,现在对于刑事案件,都是分阶段来收费的。

所以在对方表示可以正常出钱的情况,刘康也就答应了下来。

他自己现在对这个案子也很感兴趣......

合同签订,申请提交,然后就是等待时间。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看守所那里已经批准了会见申请,刘康也做好了准备。

用会见的方法来了解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信息,这踏马的在学校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

结果还没等出门呢,就接到了李昌悦的电话。

“起诉状副本和传票那些都到了?行你给我把起诉状那些拍个照给我,对,我先稍微看看。”

挂了电话,刘康开始逐个看发来的信息。

“房子是婚前财产?车倒是婚后买的......还有家里现在的财产,等等,这算的怎么感觉还亏了?”

讲道理,李昌悦发来的这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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