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 报告老板,有人劫道!

作者:唐居易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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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能心存侥幸。

忘记历史是不可能的,因为历史会主动找上你,不会因为你假装看不见就不存在。

是的,其实看到这三男两女五个人,曹志强就认出来了,那是曹志强之前混社会时候的熟人,或者说团伙。

只是呢,曹志强穿越过来后,就主动跟他们断了联系,去了工厂上班。

但这个断了联系,只是他单方面的。

或者说,只是他不再去找那些人一起瞎混了,并没有正式搞什么脱离的程序或手续。

嗯,其实他们本来聚在一起,就是因为志趣相投,本也没啥程序手续的,跟传统意义上需要有入会仪式的黑帮团伙不一样,不需要斩鸡头烧黄纸,也不用歃血为盟。

说白了,这伙人,不过是一帮爱玩的小混混罢了,只是因为都喜欢去跳黑舞而聚在一起,经常一起耍,所以勉强可以叫黑舞帮。

要是到二十一世纪,那可以叫做以舞会友,然后因为舞蹈而结交在一起,组成某个迪斯科协会啥的。

但在这时期,他们这种行径,就是妥妥的二流子,街痞子。

实际上也确实这么回事儿。

因为这帮子人,不光爱跳舞,他们还敲诈勒索。

只不过呢,他们敲诈勒索的不是大企业,而是一些摆摊的个体户。

比如隆福寺啦,还有鼓楼大街了,那些摆摊的个体户,只要不是卖小吃,而是倒腾小商品的,比如服装录音的啥的,基本都要给他们交保护费。

不交钱,他们就盯上你,跟上你,然后找个机会,直接拦路打人抢东西。

几次过后,那些没后台的小个体户就只能认怂,乖乖交钱了事。

报警?

那是不敢的。

也根本没用!

他们这些人很聪明,下手的对象,都是那些卖不太正经货的人,比如卖盗版港台录音带,或者南方进过来的流行服装。

这些行为你要严重了说,此时也可以算投机倒把。

而且就算真报警,这种事儿你没证据。

只要不抓现行,只要你死不承认,警察也拿你没办法。

可事后呢,他们却会继续对报警的人打击报复。

所以一来二去,没人敢报警,也没人敢不交保护费。

但是那些没能力去南方进货倒腾的,只是卖一些小吃来养家糊口的本地中老年群体,他们就不会动。

这不是他们善心,而是动这种弱势群体影响太坏,一旦出事,有关部门不会放过他们。

因此,这其实是一群有点小聪明的小型街痞团伙,有着自己的生存之道。

前身那个曹志强,其实也没少跟着干这种敲诈勒索的事儿,要不然,他之前哪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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