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一张纸,对于可以挂着长鞭四处巡视的花子玉绝不算难事儿。
至于原来的王壮汉,早已随三十六贼的尸体被扔在了乱葬岗,毕竟要杀一个下不了床的病人,实在不需要费太大力气。
通天彻地的名号绝非浪得,不仅可以通天彻地,还能瞒天过海。
巧合的是,郁王孙与古英杰手里都握着长枪。
雷雨后的天空格外透亮,月光毫无阻碍的照在枪尖。
长枪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繁星点点,蛙声阵阵,月光下开满了昙花,连风都传播起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愿意死。
只可惜死亡终究是无法避免的。
古英杰慢慢地举起长枪,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
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真意,因为他已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我死,或者你死——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沙场混了三十五年,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冷酷铁血的人。
古英杰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黄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甚至压过了星光。
三十五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顿,枪尖宽阔,枪杆粗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
叶清秋眼睛一亮:“好枪!”
步长空同意:“的确是好枪,比我偷过的那些枪都好。”
叶清秋道:“看起来,这杆枪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铁枪重的多,枪身应该还可以随意弯曲。”
步长空道:“所以这枪的用法,一定与众不同。”
叶清秋:“我研究过,他用的枪法叫做龙枪,古龙族家传的枪法,本来三十六式,古英杰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变成现在的龙枪—百零八式。”
步长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郁老弟的枪法,只有十一式。”
叶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够。”
安静无比的庭院,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古英杰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高大,威猛,坚韧。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对手的尊敬,哪怕对方是个晚辈。
郁王孙双手执枪,将枪尖正对着古英杰,赫然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