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特点,一不小心子弹就打完了。
后面的车身已经千疮百孔。
如果沈仲没有板起靠背帮她挡住子弹,现在蒋岚已经陪她丈夫去了。
反正她一个人来的话,那个驼背老头偷袭就干掉她了。
沈仲也不点破她的软弱。
意志强大,心高气傲,但没有经过专业训练。
这也是他为什么尽早把黑寡妇送进战神府培训的原因。
这里很多人有枪,但仅仅是防小偷和抢劫,以及入侵住宅的不速之客。
他们的实战经验,完全没法跟正规军人比,很多时候只学会了开枪,用来壮胆。
像蒋岚就是后者。
一个小时后,终于遇到一个镇子,在里面的旅馆下榻。
一个银发白人老太太,带老花镜,个子高,肚子特别大,看在钱的面子上,审视了他们几眼。
“她把咱们当夫妻了,只给一间房间。”
“是你不敢一个人过夜吧?”
蒋岚呵呵的笑。
的确被先前遇到的袭击困扰,不敢一个人呆在一个房间过夜。
进了房间后,她自己也傻眼了,只有一张一米五宽的床,房间倒是干干净净。
不过小镇有宾馆已经不错了,没办法讲究这些。
“要不你打地铺吧?”
“行,我想洗个澡,等会出去弄点饭,把你的现金给我一些。”
车上有干粮,正儿八经的吃饭,一直还顾不上。
蒋岚先去洗了个澡,轮到沈仲时才发现跟监狱一样,只能洗冷水澡。
蒋岚打了一个噗气,看来是冻的,把自己包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你怎么不买一辆房车?”
“房车在外面更不安全。”
这里不同于国内,白天还可以,晚上的话,一些流浪汉可能转变为抢劫犯。
等沈仲出去找饭时,附近一家酒吧有灯,里面吵吵闹闹,放着萨克斯曲风音乐。
小镇不大,但是哪怕一些小村子也不会缺少了酒吧这种买卖,跟国内烟酒店一样普及。
沈仲推门走了进去,里面酒气熏天,汗味充斥,齐刷刷几十双眼睛都看向他。
一个外来人,而且穿着囚服,几十个彪形老头大汉们坐在不同的桌子上,把手伸进衣服里摸枪……
时间静止了那么十几秒。
酒吧里的人们几乎都在喝酒,酒可以当饭,穿着邋遢随便,大胡子拉碴。
从始至终,手枪拿在手中没有松开,保持着警觉性。
沈仲昂首挺胸,把双手放在明处,走到了柜台前,开始给自己点菜。
这里主要以卖酒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