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人用的是阿拉伯语,其中一些词用英语代替,明显不是他的母语,是一种混搭语法。
但沈仲在中东没少呆,基本上能够听懂。
那个沃克是一个年轻人的小伙子,嗯了一声就向这边走来。
随着脚步声的靠近,他看到死者胸口上的刀,呆愣了一下。
其实只要他再走几步,就能够看见沈仲,但他还是多一个心眼,把枪提了起来。
沈仲明白藏不下去了,与其被人家逼着走出来,不如主动点为好。
为了不引起年轻佣兵的误会,他趴在那里用英语大声喊道:“请不要开枪,我没有枪,刚才那人是我帮你们杀了的。”
“什么人,滚出来,举起你的手!”
年轻佣兵惊的后退几步,如果草丛中的人开枪,没有防备的他就死在这里了。
他们前前后后杀了三十多人,几乎是数着人头,不放过任何一个。
却突然冒出一个人来,吓了他一跳。
“好,我出来了,千万不要开枪。”
沈仲缓缓站了起来,整个过程眼角视线没有离开年轻佣兵的手上,如果对方准备开枪,会有微小的抬枪动作。
而有这点时间,他马上能够捡起白人掉在他脚步的枪,杀了此人。
只不过他的身体没有痊愈,不想在这些人身上动武。
随着他的出现,其他人都抬枪瞄准了他,除了最近的沃克,其他人一脸谨慎。
沃克看到眼前之人没有武器,松了口气,向队长汇报道:“遇到一个东方人,我对他们的肤色太熟悉了,不过他的英语说的很标准。”
他打量了沈仲几眼,似乎认为没有什么危险,刚才的紧张换上了松弛的脸色。
不远处的队长喊道:“东方人,世界上到处有他们的身影,他们很聪明,你可小心一点。”
被队长提醒,沃克又把他的ak47抬了起来,对准了沈仲胸口,慢慢的靠近。
沈仲看他们的穿戴,不如先前那俩个制服白人,这些人皮肤黝黑,是太阳下长久暴晒的结果。
他们穿戴破破烂烂,更像是一群逃兵。
“你是干什么的?”
沃克枪口动了几下询问,随时准备开枪。
“我出来打猎,我的腿受伤了,跑不动。”
“你一个人敢出来打猎?你老实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敢一个人出来打猎的真的不多,必然是有俩下子。
“我是华夏人。”
“我不是问你哪个国家,凡是跑到诡道秘境的都别有所图,你属于哪个城的?”
沈仲有苦难言,这里有十二座石头城堡都被佣兵团占据,相当于十二个小国家一样,一天到晚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