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胡大牛写小说签约了

作者:他乡的歌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想成为大歌星。

还想跟自己搞什么风亭音乐组合。

刚开始,这个小家伙也跟胡大牛一样执迷不悟。

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音乐天才。

最后,还是他和曹细妹用妙计,才把这个小家伙从荒唐的音乐梦想之中拉回来。

而胡大牛的作家梦想,比刘婷婷的音乐梦想,无疑是更加严重。

于是,杨峰对胡大牛说:“老同学恭喜你呀,等你有朝一日成为了出名的大作家之后,一定请我吃饭啊。”

“你放心杨峰,咱俩是谁跟谁啊,从小学到初中,就一直是同学。

我胡大牛出名了之后,肯定要请你吃饭。

而且,还要请你去华夏大酒店吃饭。

到时候,我还要找几个空姐,来帮你按摩。”

“别别别,老同学,这个就不必要了,谢谢你啊。”

杨峰赶紧回答。

然后赶紧看了看身边的曹细妹。

生怕这个老婆大人心里会有什么误会。

与此同时,杨峰心里暗自琢磨着:等有时间了,该想一个什么好法子,将这个老同学,从荒唐的作家梦想中拉回来。

……

“杨峰,是谁给你打电话?说了这么久。”

曹细妹一边在镜子旁梳头发,一边笑着问杨峰。

由于她穿的是一件半透明的丝质睡袍。

因此那绝美的身材若隐若现。

“是我的一个老同学。”

“他也在羊城吗?”

“对,是的。”

“他在羊城是从事什么的职业?怎么以前从来没听你说过?”

“他是个作家,是写小说的。”杨峰赶紧回答。

心忖:天底下的女人,果然都是一样,一旦结了婚之后,就会变得疑神疑鬼。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幸福。

而且,对方如果不疑神疑鬼的话。

那就说明,对方的心里,已经没有自己了。

“是个写小说的作家?”

曹细妹有点吃惊的转身看着杨峰。

在她这种外行人眼里,写小说是一种非常高大上的职业。

是非常有文化有水平的一种象征。

“对。”

“我平时也喜欢看小说,最近在看(遥远的救世主),这本小说写得非常有水平,特别精彩。我从小到大,很崇拜写小说的作家,像鲁迅,张爱玲,还有张小娴和安妮宝贝她们这些作家,我都非常喜欢。”

“……”

“对了,杨峰,你这个同学写的小说,是什么书名?告诉我,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